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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10557
信件名称: 新华区政府不履行政府文件义务
信件分类: 举报 提交时间: 2019-01-28
信件内容: 广州格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平顶山市大鹏房地产有限公司发行基金产品融资,用于汇金时代广场项目建设,其推介材料中有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政府出具的《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政府关于平顶山市大鹏房地产有限公司向广州格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融资事宜的批复》,其中明确说明“对贵公司为该项目提供的资金本金和利息,在平顶山市大鹏房地产有限公司资金短缺时,区财政将统筹安排资金还款”,其上有新华区人民政府的公章。出于对新华区人民政府的信任,本人于2017年12月31日认购了该基金,但现该基金出现逾期,大鹏房地产公司及基金管理人告知新华区人民政府拒绝履行该批复所载明的义务。现请新华区人民政府说明相关情况。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新华区人民政府 回复日期: 2019-02-22
回复内容: 关于市民反映“新华区政府不履行政府文件义务”一事,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了深入调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针对反映的情况,经我区湛北路街道办事处与平顶山市大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鹏地产)沟通,了解到2017年3月大鹏地产委托广州格新资产管理公司发行“深民航旧城改造私募基金”共计6800万元,截至目前已偿还438.5万元,其中确有部分款项已逾期。2017年7月、8月,我区对广州格新资产管理公司出具过支持“深民航旧城改造私募基金”项目快速推进可享受旧城改造相关政策支持的函。该函并未承诺“当大鹏地产资金短缺时区财政将统筹安排资金还款”的内容。 针对反映的“当资金短缺时区财政将统筹安排资金还款”的内容,大棚地产表示2018年7月起网上就有此类不实消息,对此大棚地产曾回复澄清。感谢市民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如仍有疑问,请联系0375-297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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