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7-02       浏览次数:

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区委第四巡察组于2019年11月27日至2020年1月20日对区医疗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与2020年4月7日对巡察情况进行了反馈。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的领导不够有力,班子整体凝聚力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治学习,利用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党组成员召开专题学习,进一步提高“四个意识”。同时,制定完善党组会议制度并坚决执行到位。二是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和借出人员借调手续,每月按时向局报备出勤情况,班子成员带头执行,切实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三是5月4日,我局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围绕巡察反馈意见,结合自身思想、工作和作风实际,深刻剖析问题和问题产生的根源,明确整改措施,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增强班子整体凝聚力。

(二)关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落实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对于下发的文件,及时传达,认真学习,准确理解,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二是加强出台文件审核力度,起草部门认真负责,分管领导严格把关;三是进一步加强学习管理,班子成员发言材料及时存档,明确专人对学习档案进行管理,党支部不定时对学习笔记进行抽查。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关于“开展学习教育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列出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落实到位;二是坚持以上率下,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理论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制度;三是加强政治学习的督查,将督查结果计入党员积分,作为年终党员评先评优的依据,对理论学习不重视的党员干部,采取适当形式予以通报,对长期不整改的,进行组织处理。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建制度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完善党务公开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二是立行立改,已制作党务、政务公开栏,明确公开内容,定期进行党务、政务公开;三是支部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建立党组织关系转接台账。

(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提高认识。局党支部制定《党建工作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内容,做到每人有笔记、有学习心得,不断提高党性觉悟、增强党性修养;二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民主生活会的程序和要求,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三是严格按照《党章》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局党支部的议事规则。

(三)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召开的程序和会议记录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员管理,重申党建工作有关纪律和要求;二是严格按照“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民主评议”的规定流程,加强资料收集管理,指定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要求会议有记录、活动有照片、学习有资料;三是把“三会一课”与实际工作做到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动我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一)关于“工作作风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稽核检查流程,待国家、省、市局出台相关工作流程后,我局及时跟进,完善工作制度及流程;二是组织稽核人员,加强学习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2020年4月以来,共组织学习培训3次,计划全年不少于6次;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提高服务意识和水平;四是加快审核进度,尽快与定点医药机构签订2020年服务协议;五是对于全市打击欺诈骗保行动中发现的违规医疗机构、药店,视情节不同,市直、各区已分别采取拒付或暂停医保业务等措施。

(二)关于“公车管理制度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单位公车管理制度,并坚决落实到位;二是加强公务加油卡使用管理,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建立相关台账,分管领导严格把关。

(三)关于“为民服务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已根据救助对象申请的实际情况,积极协调区财政局, 及时核算发放医疗救助资金,截至目前医疗救助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二是协同乡镇办事处相关部门,强化业务培训,规范医疗救助政策,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不断提搞工作水平。

(四)关于“党建资料及部分规章制度存在照抄照搬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出台文件的审核力度,指定支部组织委员和分管办公室领导负责审阅,坚决杜绝照抄照搬、敷衍了事现象;二是加强学习,积极参加培训,切实提升党建工作者和办公室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五、党的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坚持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半年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报告;二是进一步强化纪检监督责任。推进廉政谈话制度化、常态化。定期约谈班子成员和重点岗位责任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三是坚持与局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的考核内容;四是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任务分工,明确任务要求,对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领导和主办股室,严格落实 “一岗双责”责任。

下一步,我局党组将按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持续抓好各项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彻底,整改到位。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

联系电话:0375—7018257  (新华区医疗保障局)

电子邮箱:xhqylbzj @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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