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2-22       浏览次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21日至11月13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进行了巡察。并于2020年12月4日,向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一)代表联络站联络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星级代表联络站创建工作,我们按照“示范带动,全面铺开”的原则,打造四个 “样板站”,拨付专项经费,高标准打造示范典型,带动全区代表联络站真正成为联系群众和解决民众诉求的重要平台。截至目前,首批样板站已全部打造完毕。二是结合代表联络站和网络服务平台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开展工作排查,督促指导各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整改到位。创新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代表考核制度,规范代表在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履职行为,进一步落实“双联系”工作机制。规范代表述职程序,区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使代表的履职情况置于选民的监督之下。

(二)视察调研活动组织不够扎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精心做好调研准备。检查前,针对议题,有针对性地选择代表和部分工作委员会委员参与,召开动员培训会,做好有关法律和业务培训,找准问题、重点突破,确保检查组成员的专业性和针对性;检查中,要求代表和委员在集中检查前主动走访选民和服务对象,收集意见建议,查找问题根源,提出解决方案。加强与“一府两院”的沟通,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一阵见血,直奔主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促进“一府两院”有效整改。检查后,经常委会审议形成审议意见,规定办理时限,交由“一府两院”整改落实。二是科学把握调研方法。综合运用听取汇报、实地考察、走访群众、开座谈会等各种行之有效的调研方法,既听取各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又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

(三)对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和信访工作督办不够有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建议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人员具体办”的建议办理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推进机制。不断完善代表建议交办、催办、走访、答复等各项工作制度,细致扎实地做好办理各个环节的工作。二是提升建议督办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完善“面对面听、背靠背评、实打实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机制。健全领导研究、领办、跟踪、回访全程负责制。三是增强提升建议督办的现实针对性。选择若干承办单位上门开展督办,邀请不同层面的代表对整体办理工作或部门的办理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四是切实提升建议办理的实效性。由“文来文往”向“人来人往”转变。建立“面见、面商、面谈”的“三见面”的长效机制。由“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五是建立上下级人大之间的纵向协调机制,加强与市人大、镇人大之间的联系,经常进行信访专题调研,互通信访情况,交流经验。六是建立与 “一府一委两院”之间的横向协调机制。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的联系、沟通、协调,共同研究信访工作,商讨办理事宜,减少重复信访和无理缠访,避免部门之间相互推诿、久拖不决问题的发生。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一)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够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党章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实施方案》、《关于切实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等党内制度规定。强化机关党总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和党总支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断完善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层层压实责任。二是及时主动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部署、定期内部监督检查和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党总支成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集体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扎实推进党务公开,主动接受党员干部和党外人士监督。三是开展廉政教育,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完善考核机制,注重过程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相结合,持续搞好廉政警示教育。严格执行机关各项制度,派驻纪检监察组不定期抽查。

(二)对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重视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了以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调整充实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构,细化目标任务,做到总支委员全覆盖。二是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签,分管领导与所分管的委(办)负责人签,委(办)负责人与委室职工签,将主体责任细化、硬化、具体化。三是完善考核机制、注重过程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相结合。强化机关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监督和管理,持续搞好廉政警示教育和谈话提醒,进一步推进以案促改的制度化常态化。

(三)财务支出不够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区委编印的《财政管理法律法规文件汇编》,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各项财经纪律有效执行,规范财务支出行为。

(四)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加强固定资产购置、调拨、领用、处置等流程的管理,并按照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报批手续和账务处理,做好固定资产管理的会计核算工作,保证账账、账实相符。二是设置相应的资产管理岗位,将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台账,完善实物信息资料,对固定资产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对财务部门入账登记的新增资产及时进行核对、确认。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一)党建工作不够扎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区委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研究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制定党总支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年终召开党建工作述职汇报会,对党建工作进行考核总结。党总支委员每季度参加一个支部召开的支部会议,听取支部党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结合机关党建工作实际,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突出党建活动载体的创新。二是各总支委员要加强党建各项理论的学习,完善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建立机关党总支委员联系党小组制度。每季度听取各党小组党建工作情况汇报,探索党组织和党员在业务工作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典型做法,解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三是建立健全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党建工作责任制,将党建列入支部重要议事日程,年底前听取一次各支部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各支部全面落实党建工作任务,通过网络、书籍、报刊等途径,支部委员带头学习政治理论,加强党建业务和理论学习,提升业务素质的能力。

(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三会一课”制度,定期按要求召开党支部会议、组织生活会等党支部活动,强化检查考核,高标准执行党的各项组织生活制度,指导支部全面落实党建工作任务,形成全体党员参与支部党建工作的氛围。二是坚持“兰考标准”,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真正实现“红脸出汗”。三是增强党务工作力量,找准党建与业务工作结合点,探索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新路径。

(三)组织生活会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组织生活会前,做到组织学习到位、检视问题到位、谈心谈话到位,确保准备充分。二是严格履行会议程序,通过党员自评、党员互评、组织评定的方式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自评真实诚恳,党员互评严谨中肯,组织评定公平公正,达到互促共进的目的。三是逐项对照问题,认真研究提出针对性强、具体可行、量化可追溯的整改措施,并向党员群众公开,接受监督,避免出现老改老未改的问题。

下一步,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将严格对照巡察反馈的意见,持续抓好各项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彻底,整改到位,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

联系电话:0375-4938887(新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电子邮箱:xhqrd2008@163.com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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