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执法暖人心 真诚致谢送锦旗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11-21       浏览次数:

11月13日上午,平顶山市联立机电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一大早就来到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市场监管所,向承办案件的执法人员送来一面锦旗,上书“营商环境先锋 公平执法标兵”,格外显眼且真挚,对执法人员公平、有温度的执法表示由衷的感谢。

10月11日,我局专业市场监管所在12315平台接到举报,平顶山联立机电有限公司在官网宣传页上引用过期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存在虚假宣传行为。专业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高度重视,立即走访企业,对有关情况展开核查。经查,该公司于2006年12月获得了由河南省科学技术厅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有效期为两年,到期后未再续申请。执法人员在调查中发现,该企业宣传网站为自行制作网站,只针对特定企业客户,且浏览量低,未产生实质性危害后果。企业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对网站内容进行修改,并开展了内部自查工作,确保问题不再发生。我局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做出不予立案决定。

企业负责人表示:“自疫情发生以来,受全球经济大环境的影响,再加上本行业行情低迷,同行之间竞争更加激烈,企业生存艰难。本次案件的办理让企业感受到了政府部门对市场主体的关心,彰显了执法的温度。”

今年以来,市场监管系统自上而下开展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其中一项内容就是在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下,市场监管部门对于有违法行为特别是轻微违法、初次违法的市场主体,不能过度处罚,而是应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此,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出台了《关于行政处罚裁量权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在日常执法过程中一些常见问题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认定,有效为市场主体“减负”。“温度”的背后,体现了处罚不是目的,教育促改才是初衷,这是对“包容审慎”的最好诠释,也是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发展添赋新的动能。(供稿:李玉军 审核:何莹莹)


[打印此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