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前话“清明” 廉洁提醒传“清风”

来源:区妇联       发布日期:2024-04-03       浏览次数:

一年一度的清明时节即将到来,为了进一步树立文明祭扫、破除陋习,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我们需要筑牢廉洁防线,让“清明”更加清明。4月1日上午,新华区妇联开展清明节前廉政谈话,强化警示教育,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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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妇联主席李冬丽通报了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的六起违规旅游典型问题,传达了区纪委监委驻区人大机关派驻组《2024年清明节廉洁过节提醒》。

李冬丽向全体党员干部发出廉政提醒,要增强遵规守纪的政治自觉,严格做到“九个严禁”:严禁在节日值班等工作中擅自脱岗、玩忽职守;我们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借用各种名义组织和参加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有价证券等;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农家乐”、住宅小区等隐蔽场所搞奢靡享受、违规吃喝等;严禁使用公车或公款进行私人祭祀扫墓、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违反安全文明低碳祭扫等相关规定;我们严禁组织或参加封建迷信活动。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严守纪律规矩。全体妇联干部要以节点为“考点”,带头遵守纪律,廉洁过节,做到令行禁止。二要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监督落实。领导干部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对分管部室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三要带头移风易俗,倡树新风正气。要带动引导亲朋好友和身边群众积极参与绿色文明祭扫,革除陈规陋习,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度过一个安全、廉洁、文明的清明

会上,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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