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

来源:新华区微报       发布日期:2024-03-21       浏览次数:

3月20日上午,新华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赵海洋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世广、李润丽、邵志刚出席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王飞,区人民法院院长王全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弘军,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吕洪武,焦店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区人大常委会各部门有关同志,区政府相关单位负责人和拟任职的有关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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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7人,实到20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通过了新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韩占伟等同志任职的议案、关于提请辛亚非等同志任职的议案,通过了新华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林卉子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拟任命人员作了供职发言。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海洋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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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海洋强调,新任命的同志一要勤学善思,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以学增智,以学励志,学以致用,丰富自己的学识和内涵,做一个学习思考型干部,当好“行家里手”。二要牢记使命,作为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和街道人大工委负责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第一要务。三要依法行政,作为政府组成部门的“一把手”,要不断增强法治意识,知法、懂法、守法,重视人大决议决定的落实和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和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四要廉洁自律,要敬畏党纪国法,敬畏历史,敬畏人民,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增强自省、自律、自控能力,树立“高效务实、干净干事”的良好形象,努力做到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审议稿),听取和测评了区检察院关于《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对区检察院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对区政府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专项视察情况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对区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河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的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刘淑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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