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焦店镇张庄村新修沥青道路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8-31       浏览次数:

项目概况

新华区焦店镇张庄村新修沥青道路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地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9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ZB-XH-cs0831

项目名称:新华区焦店镇张庄村新修沥青道路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3002.97元

最高限价:203002.97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

新华区焦店镇张庄村新修沥青道路工程

203002.97

203002.97

采购需求: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新华区焦店镇张庄村新修沥青道路。详细工程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1.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2018、2019年度经审计合格真实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需提供企业成立后各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1.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1.4、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19年6月以来连续3个月的证明材料(缴费发票或电子缴费凭证),成立不足3个月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证明材料);

1.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提供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拟任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

2.3、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9月7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夏耘路盛润广场4号楼9楼914

方式:现场纸质发售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9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夏耘路盛润广场4号楼9楼914

五、开启

时间:2020年9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夏耘路盛润广场4号楼9楼914

六、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新华区政府网》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顶山市新华区移民局

地    址: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政府院内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3号楼13层1301室

联系方式:0375—3790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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