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民政局关于行政执法证遗失公示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0-12-24       浏览次数:

下列行政执法人员所持的《河南省行政执法证》,因持证人不慎遗失,现宣布作废。

张明亚,遗失证件:《河南省行政执法证》,证件号码:豫D03-881653,单位:新华区民政局,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李延艳,遗失证件:《河南省行政执法证》,证件号码:豫D03-282161,单位:新华区殡葬管理执法大队,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范华治,遗失证件:《河南省行政执法证》,证件号码:豫D03-628308,单位:新华区殡葬管理执法大队,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张发周,遗失证件:《河南省行政执法证》,证件号码:豫D03-668980,单位:新华区殡葬管理执法大队,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凡持上述编号的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检查并向我局举报(举报电话:0375-6155861)。

利用行政执法证进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华区民政局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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