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高庄郭家坟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点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5-18       浏览次数:

平新文旅〔2021〕23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新华区文物审查委员会研究决定,现拟将予以撤销高庄郭家坟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点,并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 5月 18 ‏‏日至2021年5月26日。如有异议可向本单位反映。

 

新华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1年 5月18日

 

 

 

附件:

新华区撤销不可移动文物登记名录

序号

名称

年代

保护级别

地址

拟撤销原因

1

高庄郭家坟

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

西高皇街道办事处新高庄村北1000米

城市建设,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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