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7-16       浏览次数:

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80号)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经所在单位确认,以下人员所持的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不慎丢失,现予以公告作废。现将本单位行政执法证件遗失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张业萌,执法证编号16040230222

特此公告

 

平顶山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6日


[打印此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