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2021年度第二批就业见习单位公示

来源:       发布日期:2021-10-21       浏览次数: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就业〔2019〕6号和《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18〕8号的统一要求,为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落实见习补贴,区就业促进办公室对拟批准为就业见习单位的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医院、河南莱福时代百货有限公司、平顶山市金沙湾大酒店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吉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新华国华中医医院、平顶山市星光电影城有限责任公司共计六家单位进行了资料审核,并进行了实地考察,详细了解见习场所、经营状况、管理水平、岗位需求等情况。

现将申报见习单位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1年10月21日—10月27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为便于调查核实,单位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来信来电的,请署真实姓名或提供真实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监督电话:0375-2288106

办公室地址:新华区园林路与晶珠路交叉口北100米路东

 

附件:拟批准为就业见习单位名单

      1、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医院

      2、河南莱福时代百货有限公司

      3、平顶山市金沙湾大酒店有限公司

      4、平顶山市吉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5、平顶山市新华国华中医医院

      6、平顶山市星光电影城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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