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华区河长制办公室公告
2022年第1号
根据《新华区委办公室 新华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华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平新办文〔2017〕6号)的规定,因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新华区河长制办公室对我区部分区级河长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公告如下:
一、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副总河长
第一总河长:区委书记 安保亮
总 河 长:区委副书记、区长 张伟民
(责任河段:湛河新华区段)
副总河长:区政府分管二级调研员 王世杰
二、河流(水库)区级河长名单
1.香山沟
区级河长:宋笑前(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区长)
2.西杨村河
区级河长:张 斐(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3.野王沟
区级河长:董 冲(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
4.野王东沟
区级河长:龚宪君(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5.温集沟
区级河长:马 骏(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6.稻田沟
区级河长:刘 畅(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7.新庄东沟
区级河长:何长军(区委常委、副书记)
8.新庄西沟
区级河长:王新道(副区长)
9.焦店沟
区级河长:谷 向(区委常委、统战部长)
10.高庄沟
区级河长:黄 亮(副区长)
11.陈庄沟
区级河长:马 娜(副区长)
12.龙门河
区级河长:王 飞(副区长)
13.龙门口水库
区级河长:王世杰(区政府二级调研员)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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