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平新政办〔2009〕7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新华区人民政府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新华区政府公众信息网”( www.xinhuaq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新华区政府信息公开协调会议办公室联系(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建设西路277号;邮编:467000;电话:4971058;传真电话:0375-4938641;电子邮箱:zfxxgk@xinhuaqu.gov.cn)。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新华区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提高政府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打造经济强区、文化名区、现代生态宜居区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条例》规定和市政府的统一安排,新华区政府认真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对应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了公开并开展了依申请公开,整个工作稳步推进。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为切实做好我区的政府信息工作,区政府成立了以常务副区长赵小英为组长、区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政府办、法制办、发改委、监察局、财政局、档案局、保密局、区信息中心、行政服务审批大厅等有关单位人员负责具体协调、落实、监督、推进工作。建立了新华区政府信息公开协调会议制度,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召集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全体联络员或部分联络员,召开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统一组织协调和整体推进各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直各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按照《条例》要求,参照省、市及其他县市做法,出台了《新华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规范》,编制了《新华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制定了《新华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新华区关于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新华区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管理制度》和《新华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方面的制度,并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发布。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在新华区公众信息网上制作开通了“新华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不断充实和更新公开内容,将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及时送进千家万户,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获知政府信息。充实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在区行政服务审批大厅,区档案局设立政府信息查阅点,各相关单位根据需要设立相应的场所或设施,方便群众及时查阅政府信息,并接受搜索和下载。为方便公众及时了解信息,我区在平顶山电视台公共频道、平顶山日报、平顶山晚报等媒体定期或不定期向大众播报经济建设、社会事业、政府自身建设、城市建设和管理、文化体育及重大活动、环境保护、教育卫生、节能节水等社会公众关心的政府信息,逐步形成集网络、电视、电台、报纸为一体的复合媒体信息公开平台。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已制定了以下相关工作机制: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三是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和不公开的政府信息界定作出规定,确定审查程序、责任、追究办法等。同时,有关部门正积极起草制定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及新闻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培训等办法。
(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多次组织人员及宣传车,上街头、下单位分发《条例》宣传材料,充分利用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宣传《条例》实施的目的、意义,为《条例》的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区直各有关部门分别组织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对《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行学习,进一步提高了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区政府2008年度共计产生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有312条,政府工作部门产生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有78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区本级政府信息公开总共分为17个类别。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主要类别情况分别为:政府文件42条,占总体比例的13%;城建管理类公开信息4条,占总体比例的1.3%;财政审计、工业交通类信息7条,占总体比例的2.2%;经贸招商、农林水利、畜牧蔬菜、煤炭地矿类的信息18条,占总体比例的5.7%;人事劳动、社保安全、文教体育、科技环保等类的信息23条,占总体比例的7.3%;法规规章类信息206条,占总体比例的66%;应急管理类的信息12条,占总体比例的3.8%。其它工作动态类信息781条。
(三)对2003年以来政府信息梳理及公开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职责和法定程序,以及由近及远、先易后难的原则,我办组织人员对2003年以来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梳理,科学界定。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要求,完成了信息分类归档工作,累计梳理出主动公开信息244条,其中上网进行发布244条。
(四)信息公开的形式。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区采用政府网站、公共查阅场所、政务快报、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进行信息公开。
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发布的法定载体,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为此,我区加大资金和技术力量投入,制作开通了“新华区政府信息公开网”,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单位代码”等二级栏目。此外,在网站首页设置了政府领导、政府机构 、政府文件、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政府工作会议、办事指南、表格下载、法规规章、公告公示、人事任免、统计信息、应急管理、依申请公开等栏目,累计发布各类信息近1074条。
设立公共查阅场所,区档案局、区行政审批中心分别配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饮水机、电脑桌椅等设施,增设政府信息公开资料专柜,配备业务骨干,强化服务职能,方便群众查询借阅。截止2008年底,累计接待公众咨询查阅政府公开信息近2356人次、借阅文件299件。
通过《新华政务通报》,及时公开了区政府重要决策、重点项目、重大工程等方面的信息。目前,共编辑印发《新华政务通报》19期,向基层单位累计发放1900余份。
在区机关院内建立公示栏,设立了政务公开意见箱,公布了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方便公众查询、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情况。因信息公开的途径和范围各不相同,我区2008年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申请。
(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我区2008年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不予公开”的0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我区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发生。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经过实践,虽然我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多数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工作较为被动;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较多,具体运作模式不是很成熟。
今后,我区将按照《条例》和省、市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有效开展。一是参照兄弟县(市、区)的做法,结合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公众的申请、咨询及时受理、按时答复。三是继续加强载体建设,进一步充实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四是继续加强学习培训工作,采取集中授课、开办讲座、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持续、深入地做好《条例》学习培训工作。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区直各单位产生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为不完全统计数目。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因信息公开的途径和范围各不相同,目前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的还不多。
(三)附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二00九年三月二十日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末统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1093 |
2008年5月1日后的信息 |
条 |
260 |
2008年5月1日前的信息 |
条 |
833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1074 |
2、政务通报公开 |
期 |
19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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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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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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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申诉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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