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的打算五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11日起至2010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新华区政府公众信息网”( www.xinhuaq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新华区政府信息公开协调会议办公室联系(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建设西路277号;邮编:467000;电话:4938660;传真电话:0375-4938641;电子邮箱:zfxxgk@xinhuaqu.gov.cn)。

一、概述

2010年新华区政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遵循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按构建透明型、服务型、效能型政府的要求,完善措施、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强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组织体系。我区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各相关单位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内容,领会其立法精神、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按照“统一领导、归口负责、综合协调、各司其职”的原则,建立了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为召集人,各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协调会议制度,确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承办、其它职能科室配合的组织推进体系。明确了协调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具体任务和工作责任,做到了工作机构、人员、职责“三落实”,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注重落实,及时完成《指南》、《目录》的编制工作。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区认真贯彻执行《条例》的各项要求,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渠道,拟定了《新华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了《新华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2009年度新华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定了《新华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新华区关于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新华区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管理制度》和《新华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方面的制度,并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发布。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制定相关措施。只有强化制度规范建设,才能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我区把加强配套制度建设作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着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一是在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保障等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并完善新闻发布、信息送交归档、信息更新维护、培训指导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二是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细化操作办法,明确时间节点、工作要求,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三是加强公文类政府信息管理。坚持层层把关、逐级审核,公文在签发过程中同步做好保密审查和公开属性审核、界定工作。所有发文或转发的文件,都要对其公文性质、公开属性等要素做好前期审查工作。四是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的更新以及月度数据统计、公文类政府信息备案等基础工作。

加强培训指导和监督考核,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细化落实工作责任。召开2010年新华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按照会议要求,细化了公开内容、夯实基础工作、加强网站建设等工作任务并作了责任分解。二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围绕深入学习《条例》的要求,通过集中培训与分组研讨、座谈交流与互动指导相结合等方式,对80余名基层单位办公室主任、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进行3次专题培训,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工作评估和监督。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检查评估方案,科学合理设置考评指标,对各行政机关进行年度考评,督促、指导各部门切实有效抓好内容深化等重点工作。加强日常监督,每月对信息更新维护、公文类政府信息备案、公开专栏建设等工作开展检查,查找薄弱环节,督促落实整改。此外,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和调查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实例调查,主动接受公众监督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新华区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从公开内容的广度、深度,申请响应的速度,公开渠道的多样化上下功夫,大幅度地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截至2010年底,全区累计共产生主动公开信息333条,工作动态类信息890余条。

(一)主动公开主要类别

区本级政府信息公开总共分为17个类别。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主要类别情况分别为:政府文件67条,占总体比例的21%;城建管理、财政审计类公开信息12条,占总体比例的3%;工业交通、经贸招商、农林水利类信息11条,占总体比例的3%;畜牧蔬菜、煤炭地矿、公安司法类的信息25条,占总体比例的7%;人事劳动、社保安全、文教体育、科技环保等类的信息91条,占总体比例的27%;法规规章类信息113条,占总体比例的34%;应急管理类的信息14条,占总体比例的5%

(二)主动公开范围

及时公开区政府和政府机关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公开了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如社会救助标准、各类优抚对象抚恤标准、普通中小学学生入学条件、教育收费标准、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认定标准、基本养老金申领标准和条件、工伤认定方法、专业人员招聘岗位、创业指导、青年见习信息等,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数量和类别。

(三)主动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区采用政府网站、公共查阅场所、政府工作信息、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进行信息公开。一是充分利用网络资源进行公开。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开通了“新华区政府信息公开网”,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单位代码”等二级栏目。此外,在网站首页设置了政府领导、政府机构 、政府文件、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政府工作会议、办事指南、表格下载、法规规章、公告公示、人事任免、统计信息、应急管理、依申请公开等栏目,累计发布各类信息2781条。二是设立公共查阅场所,区档案局、区行政审批中心分别配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饮水机、电脑桌椅等设施,增设政府信息公开资料专柜,配备业务骨干,强化服务职能,方便群众查询借阅。截止2010年底,累计接待公众咨询查阅政府公开信息近790余次、借阅文件260余件。三是通过《新华区政府工作信息》,及时公开了区政府重要决策、重点项目、重大工程、部门动态等方面的信息。2010年共编辑印发《新华区政府工作信息》28期,向基层单位累计发放2800余份。四是在区机关院内建立公示墙,设立了公开意见箱,公布了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方便公众查询、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情况。因信息公开的途径和范围各不相同,我区2010年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申请。

(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我区2010年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不予公开”的0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我区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发生。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虽然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了一些工作,公开执行情况有了明显进步,但与市政府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等。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措施,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二是规范公开方式。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监督为原则,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增加受理点。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三是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作用,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集中发布本区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合理布局网站页面,做到图文并茂,保证信息页面质量;完善档案馆、行政服务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汇聚和集中查询功能,增加适合社区和农村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健全区、镇(街道)、村(社区)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