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新华区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制度建设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打算四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311日起至2013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新华区政府公众信息网”(www.xinhuaq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新华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联系(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建设路277号;邮编:467099;电话:0375-4938551传真电话:0375-4938641;电子邮箱:zfxxgk@xinhuaqu.gov.cn)。

一、概述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区认真贯彻实施《条例》,积极构建透明型、服务型政府,完善措施、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深化公开内容,不断拓展公开形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同时,不断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的升级改版以及公众信息查询场所的建设和维护,为广大人民群众及时、规范、高效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组织体系。2013年,我区先后多次召开信息化专题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要求各相关单位正确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必要性、重要性认识,认真学习《条例》的有关内容,领会其立法精神、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按照“统一领导、归口负责、综合协调、各司其职”的原则,建立了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为负责人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积极吸纳优秀工作人员参与进来,现小组内设副组长三名,工作人员三名,确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承办、其它职能科室配合的组织推进体系。明确了协调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具体任务和工作责任,做到了工作机构、人员、职责“三落实”,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健全工作机制,落实相关措施。只有强化制度规范建设,才能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我区把加强配套制度建设作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着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一是在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保障等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并完善新闻发布、信息送交归档、信息更新维护、培训指导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二是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细化操作办法,明确时间节点、工作要求,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三是加强公文类政府信息管理。坚持层层把关、逐级审核,公文在签发过程中同步做好保密审查和公开属性审核、界定工作。所有发文或转发的文件,都要对其公文性质、公开属性等要素做好前期审查工作。四是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的更新以及月度数据统计、公文类政府信息备案等基础工作。

(三)加强监督考核,提升工作水平。一是及时召开2013年新华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细化落实工作责任。按照会议要求,细化公开内容、夯实基础工作、加强网站建设等工作任务并做到责任到人。二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围绕深入学习《条例》的要求,通过开展集中培训与分组研讨、座谈交流与互动指导相结合等方式,对120余名基层单位办公室主任、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进行3次的专题培训,进一步增强基层办公室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有效的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工作评估和监督。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检查评估方案,科学合理设置考评指标,对各行政机关进行年度考评,督促、指导各部门切实有效抓好内容深化等重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3年按照信息公开要求,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18061,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74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145条;规划计划类13条,行政许可类110条,行政审批类129条;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10条;保障性住房信息6条;食品安全信息267条;环境保护信息345条;安全生产信息470条;价格和收费信息76条;征地拆迁信息130条;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126条。其他信息数15960条。

全年,通过新华区政府网站“新华区公众信息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776条,其中包含新闻图片3422张,综合要闻830条;信息快递栏4020条;新华传真20期;新华电子报23期;外媒新华76条。通过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版块,主动公开区政府文件及区政府办文件50条,重要活动830条,社会救济救灾22条,行政事业性收费28条,公告公示22条,机构职能类274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50条,规划计划类13条,行政许可类110条,政务公开信息共发布5009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数2890条;通过办事大厅和档案局查询、信息公开栏公布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开数1239条;通过接听热线来电、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单等其它方式公开信息按照类别计数,共有134条。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新华区政府办今年加大对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等9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力度。全年共发布行政审批类信息129条;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10条;保障性住房信息6条;食品安全信息267条;环境保护信息345条;安全生产信息470条;价格和收费信息76条;征地拆迁信息130条;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126条。

(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息情况

2013年,我区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45起,其中本级机关收到行政复议案件,下级机关收到行政复议案件6起。行政诉讼案件14起,其中本机机关收到行政诉讼案件14起,下级机关无。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形式

1.利用网络资源进行公开。在新华区公众信息网开辟“政府信息公开”模块,并根据需要设置了相关的信息公开栏目。市民可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阅区政府、焦店镇、各街道(管委会)、相关区直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栏目,可以向相关部门和单位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申请的处理情况。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逾412万人次。

2.利用公众查阅场所公开。设立公共查阅场所,区档案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分别配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饮水机、电脑桌椅等设施,增设政府信息公开资料专柜,配备业务骨干,强化服务职能,方便群众查询借阅。截止2013年底,汇集了27个单位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累计接待公众咨询查阅1130次,借阅文件1900件,公开信息1239条。

3.利用其他形式公开。通过《新华区政府工作信息》,及时公开了区政府重要决策、重点项目、重大工程、部门动态等方面的信息。2013年,共编辑印发《新华区政府工作信息》39期,向基层单位累计发放4600余份。通过接听热线来电、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单等其它方式公开信息按照类别计数共13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1.受理依申请公开情况。2013年,全区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申请3件,均为信函申请。

2. 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对于公民个人提出的3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全部公开2件,非本机关受理1件。

四、制度建设情况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区认真贯彻执行《条例》的各项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渠道,2013年,修订完善了《新华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新华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新华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新华区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新华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新华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新华区关于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七项制度和2013年度新华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发布。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2013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条例》要求还有一些差距,存在着一些主要问题。一是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目前,全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偏少并且部分是兼职人员,工作力量不足。二是工作力度自上而下呈递减趋势。一些部门领导没有正确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工作积极性、主动性都有待加强。三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现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四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为基层和企业服务意识不够,各级各部门较重视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适合社区、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为进一步深化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上新台阶,下步我区将从以下方面改进:

   (一)、夯实工作基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加强各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从工作实际出发,优化完善《目录》、《指南》,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分类。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确保每件申请得到规范答复;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分析制度,及时掌握运行情况,量化分析解决问题;建立社会评议考核保障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

(二)、深化公开内容,促进行政权力阳光运行。重点推进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部门的信息的公开,着重抓好国务院安排部署的9个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

(三)、丰富公开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充分利用绩效评测的手段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深化公众参与功能。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栏等公开载体建设。探索与公共服务平台相结合的其他公开形式,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方便群众及时获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制定年度学习培训规划,每年有重点、有侧重地开展学习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办讲座、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强工作联络员的学习培训。

(五)、强化务实指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机制。加强对本行政区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划、指导、监督和推进。适时开展工作交流,通过举办经常性的经验交流会、现场工作会议等形式加强业务交流。

一四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