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中心路小学会议室桌椅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9-10       浏览次数:

   新华区中心路小学会议室桌椅采购项目 已经批准采购,采购人为新华区中心路小学,现就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谈判。

1、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1项目名称:新华区中心路小学会议室桌椅采购项目

1.2采购编号:

1.3采购货物名称及数量:

会议室桌椅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1

会议室桌椅

一批

1.4采购货物技术规格: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原装,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招标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

1.5标包划分:共一个标包。

1.6核心产品:会议室实木桌椅

1.7预算金额:7万元

1.8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1.9采购范围:采购货物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服务。

1.10交货期:合同生效后 20 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1.11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供应商资格:

2.1基本资格条件

2.1.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1)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及税收缴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出具承诺书);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2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4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期限 3 个工作日。

5、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按要求把相关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携带原件请于2018年9月11 日至2018年9月13日;到中心路小学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请于报名时现场获取;

7、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8.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9月14日09时00分。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新华区教育体局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华区中心路小学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15093765222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中兴路北段路西11号

   

                                         新华区中心路小学

                                      二0一八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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