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华区实验幼儿园教学楼校安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18-10-08       浏览次数:

平顶山市新华区实验幼儿园教学楼校安工程现已具备施工条件,为加强工程建设规范化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该工程公开选取招标代理机构公告如下:  

一、招标代理范围及主要内容:  

招标代理范围:平顶山市新华区实验幼儿园教学楼校安工程施工单位招标。  

主要内容: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招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助甲方办理有关招标审批手续、协调合同签订等事宜。  

二、招标代理机构比选资格要求: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组织招标、评标的能力,在我市有固定办公场所;  

2、具备乙级(含乙级)以上工程招标代理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记录;  

5、三年内信用状况信息无不良记录;  

三、比选方式:  

由实验幼儿园比选领导小组从符合资质的代理机构中随机抽选三家代理机构进行比价。  

四、比选文件的递交 :  

有意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于(北京时间)2018年10月9日至10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请到实验幼儿园递交比选资料,证件均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  

五、发布媒体:  

本次比选公告在新华区教体局网、新华区公众信息网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新华区实验幼儿园  

地 址:平顶山市新华区曙光街西段路北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0375-2202606  15037558550

 

 

平顶山市新华区实验幼儿园  

 

2018年10月8日 

 


[打印此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