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华区焦店镇温集小学大门、教学楼栏杆等项目维修竞争性谈判报名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7-19       浏览次数:

平顶山市新华区焦店镇温集小学大门、教学楼栏杆等项目维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拟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报名,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报名。  

 一、项目名称:  

平顶山市新华区焦店镇温集小学大门、教学楼栏杆等项目维修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工程内容:焦店镇温集小学大门、教学楼栏杆等项目维修。

三、资金来源:项目资金约12.5万元,为财政资金已落实(以财政局最终评审价为准)。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报名单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持有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5、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需提供企业半年的相关养老保险证明。  

6、具有企业注册地市或县级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证明。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无虚假资料承诺书,承诺书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我单位在报名、投标期间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为真实有效的,招标人有权在任何时间核实其真实性。如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承担由此导致的报名无效或放弃中标资格及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并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9、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五、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9年7月22日 ---- 2019年7月24日 ,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地点:平顶山市新华区焦店镇温集小学  

 2、报名时须携带相关资料: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相关养老保险证明,具有企业注册地市或县级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证明。   

六、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新华区公众信息网(www.xinhuaqu.gov.cn)及新华区基础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xh.pds.hner.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新华区焦店镇温集小学  

联系人:温老师 

电  话:13017551913 

 

 

 

 平顶山市新华区焦店镇温集小学  

2019年7月19日 

 

 

 

[打印此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