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华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9-10       浏览次数:

1.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支付宝小程序“豫事办”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3.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笔试考点。

(1)考生进入考点时需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本人防疫健康码(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支付宝小程序“豫事办”申领),接受体温测量(<37.3℃),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得进入考点,工作人员做好记录,由考生签字确认作为退费依据,并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2)持非绿码的考生,需提供笔试前7天内河南省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笔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笔试资格,按主动放弃笔试资格处理。

5.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笔试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座位后可自行决定是否继续佩戴。

6.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护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护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7.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前应详细阅读《平顶山市新华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考前14天内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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