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华区新程街小学车子棚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报名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0-12-07       浏览次数:

 

一、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新程街小学车子棚建设项目

二、项目概况:钢结构,采光瓦,面积约180平方米

三、资金来源:项目资金约8.8万元,为财政资金。(最终决算以财政评审为准)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五、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地点:新程街小学院内

2.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计划工期:5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以上均需加盖公章),若有不良记录,则不能参加谈判(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5.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采用资格后审。

注:网站查询页须完整显示网站名称标题,并加盖单位章。

七、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时间:2020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9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平顶山市新华区新程街小学

3.方式:供应商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有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一套,到新华区新程街小学获取。

八、踏勘现场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谈判预备会。供应商可自行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新华区公众信息网(www.xinhuaqu.gov.cn)或新华区基础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xh.pds.hner.cn/)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顶山市新华区新程街小学

地  址:平顶山市新华区矿工西路北15号

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13071713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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