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华区中心路小学供配电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3-12       浏览次数: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平顶山市新华区中心路小学供配电工程,采购人为平顶山市新华区中心路小学。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报名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中心路小学供配电工程

2.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约为42.3万元

2.3 采购范围:采购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2.4 质量:合格

2.5 工期:30日历天

2.6 项目概况:平顶山市新华区中心路小学供配电工程,位于平顶山市新华区中心路中段。本工程为单电源供电,由10kV矿教分支线路#9杆T接下线,经柱上真空断路器电缆敷设接至新建630kVA箱式变压器。包含相关的试验、调试。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同时具备电力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的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3、拟派施工项目经理持有机电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培训合格证书,及无在建项目承诺;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具有该类专业且有效的岗位证书;

3.4、具有近三年度(2017、2018、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公司以公司成立起点为准);

3.5、投标人具有2018年3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合同(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3.6、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实行资格后审。

四、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2日至2021年3月16日(正常上班时间) 

    2、领取地点:平顶山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新华区启蒙路24号院4楼)。 

3、领取须知:报名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到场,并携带“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相关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2套。

4、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平顶山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新华区启蒙路24号院4楼)。 

五、投标文件递交信息: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谈判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新华区启蒙路24号院4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新华区公众信息网(www.xinhuaqu.gov.cn)及新华区基础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xh.pds.hner.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顶山市新华区中心路小学

联系人:马校长

联系电话:0375-7695369

    采购代理机构:平顶山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郭女士    联系电话:0375-7670860/15093857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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