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第二十中附属幼儿园竞聘举办者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5-10       浏览次数:

平顶山市第二十中附属幼儿园竞聘举办者实施方案

为保证国家投资建设的幼儿园的公益性和普惠性,规范公建民营普惠性幼儿园招标竞聘工作,积极探索公建幼儿园“管办分离”的管理模式,建立新型的学前教育办学体制,根据《河南省学前教育“公建民营”办园模式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教发规〔2012〕673号)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办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选拔优秀“公建民营”普惠性幼儿园举办者,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全面提升幼儿园管理水平为目标,探索“政府投资建设、社会融资运营、保本微利运行、群众普惠受益”的“公建民营”办园模式。

二、竞聘原则

(一)平等、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注重实绩、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竞聘条件和资质

竞聘人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必须是具有相应办园资质的社会团体、社会机构或个人。

(二)竞聘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必须是幼儿园法人代表(以法人资格证为准)或园长(以办学许可证为准),②幼儿园法人代表或园长所办或管理幼儿园取得《幼儿园办学许可证》2年以上,③需上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④所办或管理的幼儿园近2年没有出现责任事故。

(三)必须按《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河南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的通知》(豫政办〔2012〕169号)所规定的设置标准配备设施设备和装饰装修。

(四)竞聘人举办的学前教育机构在最近2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无未参加年检和年检不合格情况。竞聘人应当品行良好,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五)报名与面试必须是幼儿园的法人代表或园长,严禁弄虚作假借他人资质参加竞聘,违规者取消竞聘资格。

四、竞聘方法

采取评审和面试结合的方式,按得分排名决定举办者。其中材料评审分占40%,面试分占40%,考察分占20%。

五、竞聘程序

(一)公布方案

新华区政府公众信息网、新华区教育体育局网发布竞聘信息及《平顶山市二十中附属幼儿园竞聘举办者实施方案实施方案》。

(二)公开报名

2021年 5月12日至19日,各竞聘人到新华区平顶山市二十中学报名(联系人:刘校长 电话:0375-7662311 13071750115,并提交下列材料:

1、竞聘人提供幼儿园组织机构代码证、办学许可证、法人资格证件、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相关单位出具的学前教育工作经历证明、思想品德鉴定材料,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证明,反映所办学前教育机构最近2年年检结论的证明,竞聘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2、竞聘履约保证金进账证明。

(三)参加竞聘的评审材料(40分)

1、资信业绩(15分):幼儿园基本情况。主要提供下列材料:

①幼儿园资质等级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②历年获奖情况及其他幼儿教育管理的业绩;③园长专业学历证、教师资格证、园长任职资格证。

2、保教服务(10分):幼儿园管理的理念目标以及提高幼儿园师资水平的规划。主要提供下列材料。

①幼儿园的办园组织管理方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竞聘幼儿园的特点提出整体设想及策划。要求办园理念正确先进、管理思路科学可行、办园目标明确具体。

②管理人员及师资配备、培训、管理具体办法。

3、商务承诺(15分)

拟投资计划和装修、设备配备情况、保教费收支及教师待遇。

主要提供下列材料:

①固定资产投入预算,有不低于30万的资金证明;②园舍装修、教学设备配备承诺; ③教师工资待遇承诺;④保教费收支承诺。

以上材料由竞聘者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好,面试时提前半小时交评审组。

评分的具体标准及评分办法另行确定。

(四)面试(40分)

面试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答辩内容包括:评审材料的内容、学前教育管理的法律法规知识、幼儿园管理知识及实际问题的处理等。面试评委不少于5人,每位评委独立打分,按百分制计分当场公布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20分)

抽调有关专家组成考察组,对竞聘者已举办幼儿园的社会声誉和影响力、办学水平、办学资质、管理队伍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评分。

(六)确定举办人:

按评审、面试和考察总分数的高低产生举办人。举办人产生后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发放举办者通知书。

(七)签订合同书

举办人应当在收到举办者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学校签订公建民营普惠性幼儿园合同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并按要求投入运营。若不履约,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八)举办期内管理

1、举办人举办期限为10年。举办人应当独立举办幼儿园,不得转让、出租、转包、分包,如经发现,取消承包资质。

2、签订合同后,举办人应缴纳一定的风险保证金。

3、举办人取得举办者资格后,应当在12个月内办理完民办幼儿园的行政许可、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刻制幼儿园印章,开立银行账户,餐饮服务许可证,并按照相关规定确定的保教费标准到区价格主管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

4、举办者应当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负责督促幼儿园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自觉接受教育、财政、物价、民政等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保教费不高于本辖区普惠性幼儿园的保教费标准收取,收取的保教费应用于保证幼儿园的正常运转。

5、公建民营普惠性幼儿园享有幼儿园人事管理自主权,依法确定和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

6、公建民营普惠性幼儿园存续期间,举办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7、举办合同终止后,举办者应当在合同书约定期间内将园舍、场地和其他国有资产归还教育主管部门。

8、举办者信守举办合同、取得良好社会信誉的,举办合同期满后,如教育主管部门继续通过竞聘程序确定举办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为举办人。

9、举办者不履行举办合同的,由教育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教育主管部门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幼儿园的国有资产。

10、因举办者或者幼儿园使用管理不善或者擅自拆除、改建园舍、设施造成损失的,由举办者负责赔偿。

 

附件:1、公建民营幼儿园举办人选招报名表(个人).doc

   2公建民营幼儿园举办人选招报名表(机构).doc

 

        

                   平顶山市第二十中学

                 二0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1

公建民营幼儿园举办人选招报名表(个人)

竞选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政治面貌


联系电话


所在单位


教师

资格


个人

工作简历


奖惩情况


所在单位

意见

年   月   日   

资格审查

结果

年   月   日   

领导组

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2:

公建民营幼儿园举办人选招报名表(机构)

竞选机构名称


成立时间


法人代表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政治面貌


联系电话


办学简历


法定代表人

工作简历


机构所获奖励及荣誉


所在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资格审查结果

年   月   日 

领导组

意见

年   月   日 

 


[打印此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