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华区光明路小学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及会议室LED屏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5-24       浏览次数:

为了规范平顶山市新华区光明路小学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及会议室LED屏采购项目,平顶山市新华区光明路小学拟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平顶山市新华区光明路小学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及会议室LED屏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欢迎具备相关条件的代理机构参加。

一、项目名称:

平顶山市新华区光明路小学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及会议室LED屏采购项目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二、代理内容:

代理采购项目的全过程招标工作(编制、送审备案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招标前期咨询、协助签订合同等工作)

三、对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具有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备案资格(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备案查询截图);

3、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审办法

根据评分标准,按综合得分选择一家招标代理机构作为平顶山市新华区光明路小学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及会议室LED屏采购项目的招标服务单位。

五、报名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请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原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21年5月25日~2021年5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到平顶山市新华区光明路小学报名,报名时领取评分办法。

六、竞标单位竞标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代理机构资格资料、参加竞标人员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评审标准中的相应内容。以上文件装订成册,一式贰份。

七、竞标文件递交

1、竞标文件递交的时间:2021年5月28日 10时 00分前。

2、竞标文件递交至采购人联系人。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在新华区公众信息网(www.xinhuaqu.gov.cn)及新华区基础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xh-pds.hner.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顶山市新华区光明路小学

联 系 人:靳老师

联系电话:0375-3389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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