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顶山市新华区202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笔试加分的补充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7-13       浏览次数:

根据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原始成绩最高加5分政策(如果有多项加分因素,只加一项,不重复加分):

1.根据《平顶山市委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平办〔2013〕10号),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新华区农村任职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截止时间2022年1月1日),提交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加5分。

2.根据中组部、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截止时间2022年1月1日),提交服务地省辖市相关考核证明材料,加5分。

3.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关于印发河南省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教师〔2009〕82号),特岗教师3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可享受中组部、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特岗教师3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截止时间2022年1月1日),提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5分。

4.根据省人民政府、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人员提交毕业证书、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加5分。

5.在新华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连续志愿服务2年以上(含2年)且表现优秀者加3分,每多一年增加1分,最高不超过5分。由志愿服务学校提供证明(加盖公章),附学校支付志愿服务生活补贴的相关凭证、单据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新华区教育体育局计财股公章)。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者,请于2022年7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到平顶山市新华区教育体育局(光明路与启蒙路交叉口东200米)三楼会议室提交《平顶山市新华区202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加分申请表》和上述1—5项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享受加分政策。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加分证明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新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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