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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华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机构:新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5-03-27       浏览次数:
 

关于新华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 2015318日在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朱铁成

各位代表: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新华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财政部门按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要求,努力克服经济运行中的诸多困难和不利因素,狠抓增收节支,深化管理改革,全力保障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全年预算任务圆满完成。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2014年地方财政收入完成9806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11%,增长18.87%,增收15566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7379万元,增长18.95%,增收1551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684万元,增长7.55%,增收48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首次突破9亿元,保持了全省50个城区排名第12和全市10个县(市、区)第4的位次。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跃至全省50个城区第13位和全市10个县(市、区)第1位。(各收入科目详见附表一)

1、分级完成情况

区本级财政收入完成61023万元,占全区财政收入的62.23%

镇、街道(管委会)财政收入完成37040万元,占全区财政收入的37.77%

2、分项完成情况

地方税收收入完成63082万元,增长9.42%,增收5432万元。其中,增值税完成12375万元,增长5.8%;营业税完成24096万元,增长25.07%;企业所得税完成8443万元,增长68.56%。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4.78%

3、分部门完成情况

地税部门完成44878万元,增长6.66%,增收2801万元。

国税部门完成18204万元,增长16.89%,增收2631万元。

财政部门完成34981万元,增长40.79%,增收10134万元。

(二)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2014年地方财政支出完成9844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2.14%,增长2.12%,增支2042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96945万元,增长2.5%,增支2367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497万元,下降17.89%,减支325万元。(各支出科目详见附表一)

1、分级完成情况

区本级财政支出完成92794万元,占全区财政支出的94.26%

镇、街道(管委会)财政支出完成5648万元,占全区财政支出的5.74%

2、法定支出完成情况

教育支出完成18304万元,按可比口径增长3.2%

科技支出完成1028万元,按可比口径增长2.67%

农业支出完成3279万元,按可比口径增长4.53%

法定支出增长均高于全区财政经常性收入1.8%的增长幅度。

2014年,地方财政收入完成98063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25225万元、地方政府转贷资金131万元、上年结转1391万元,减去上解支出25364万元,当年实现总财力99446万元,全年财政支出9844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31万元,提取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73万元,当年实现收支平衡。目前,正在汇编2014年的财政收支决算,结算数据可能会略有调整,待市财政对我区的正式结算批复下达之后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14年财政主要工作和特点

(一)围绕经济发展,培植壮大财源

拨付资金520万元,推动三产发展提速、水平提升、比重提高。落实 营改增、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企业所得税优惠等结构性减税政策,兑现“减、免、抵、退”各项税款6307万元,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拨付资金820万元,奖励扶持投资回报率高、成长性强、对结构调整有促进作用的龙头企业,提高科技创新的能力和水平。拨付资金2478万元,加大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力度,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拨付资金2268万元,用于落实区政府对重点工作完成较好的镇、街道(管委会)季度奖励政策以及兑现税收超收分成,促进经济稳定发展。

(二)围绕增收节支,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落实收入目标责任制。坚持每月把收入计划下达到税收征管部门和具体税源项目,强化收入工作责任和考核激励,形成了指标量化、目标具体、责任明确的工作运行机制,增强组织收入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坚持联席会议制度,分析税收增减趋势,及时化解不利因素。支持税务部门依法征管,加强对重点税源的监控。坚持财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包镇、街道(管委会)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协税护税职能,确保财政收入按序时进度均衡入库。

深入开展税收秩序整顿。成立区检察院财税服务工作站,协助财税部门充分利用税源普查结果,重点对房屋租赁税、土地使用税及耕地占用税等税种强化征管、挖掘潜力;对辖区主要路段纳税户纳税信息进行公示,依法对漏征漏管户开展税收清欠工作,确保收入增长。

强化非税收入管理。加快非税收入征缴管理信息化进程,确保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国有资产收益等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硬化支出预算约束。严格按照本级人代会批准的预算执行,杜绝无预算支出,减少年度调整事项,从严控制预算追加。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有关要求,严格控制行政成本和其他一般性支出,压缩三公经费,坚持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三)围绕改善民生,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支持教育均衡发展。落实资金2067.4万元,用于免除城乡中小学生学杂费和课本费,严格执行农村中小学每生每年830元和630元公用经费标准以及城市中小学每生每年730元和530元公用经费标准。落实资金110万元,用于进城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奖励。落实资金2453万元,用于中小学校建设和教学设施标准化配备等。

增强医疗保障能力。落实资金3587万元,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300元提高到320元,全年城乡居民参保人数达到121390人。落实资金152万元,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落实资金445万元,用于疾病预防控制。落实资金1188万元,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和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助,基本公共卫生经费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0元提高至35元。

加快社保体系建设。落实资金2067万元,用于发放城乡居民低保补助。落实资金118万元,支持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全区新增就业人数17909人。落实资金918万元,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全区20010名城乡居民参保,1372760岁以上老人享受到养老保险。落实资金1077万元,用于优抚对象抚恤金发放。落实资金414万元,用于义务兵优待。五保对象分散供养、集中供养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年2220元和3500元。

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拨付资金635万元,落实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移民后期扶持和农机具购置等7项补贴政策,确保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及时足额发放。落实资金628万元,用于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落实资金2674万元,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落实资金240万元,支持“一事一议”普惠项目建设。落实资金255.42万元,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落实资金93万元,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新建1个街道文化活动中心和5个社区文化活动室,支持开展送戏下乡、农村电影放映、农村体育活动、农家书屋建设、“欢乐中原·唱响鹰城”、舞台艺术送农民等文化活动。

深化社会治理创新。落实资金2446万元,不断健全政法经费保障投入机制,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落实资金1807万元,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落实资金1122万元,贯彻奖励扶助政策,支持国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创建。落实资金384万元,支持和谐社区建设。

加强城市建管。筹措资金2.8亿元,用于湛河治理、平宝路、平郏路、平安大道修建等市定重点工程,支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文明城市,切实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和管理水平。

(四)围绕深化改革,推进财政科学精细管理

改进预算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等管理制度改革。全年办理国库集中支付156107万元,拒付和纠正不合理开支78笔,涉及金额79万元。政府采购2165次,实际采购支出10852万元。完成项目评审170个,评审投资10212.3万元,审减投资2545万元,审减率24.9%。完善透明的预算制度,部门预算公开单位由2013年的16个增加到18个,公开内容进一步细化,监督范围不断扩大。“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1183万元,下降26.86%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认真贯彻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信息系统数据的迁移、录入和产权占有登记工作,规范资产的配置、使用和处置程序。

深入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建立了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不断提高公务卡使用率,切实减少公务支出中的现金提取和使用。全区预算单位共办理公务卡2286张,当年刷卡6164笔,金额750万元。

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出台了《新华区人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努力完善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运行机制,注重从项目编报、招标、实施、验收、评审和支付等多个环节严把关口,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提升项目建设质量。

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跟踪单位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执行落实情况,严肃财经纪律。开展“三公”经费和“小金库”专项检查治理工作,及时组织整改存在的各类问题和隐患。对城乡低保、医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涉及民生领域资金的筹集、拨付、管理以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积极纠正政策执行、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

各位代表,2014年,财政部门全面落实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下,依靠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和帮助,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财政预算总体平稳运行。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财政工作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增收压力巨大,财政收入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财政增支项目多、刚性大、政策性强,收支矛盾仍然较为突出;三是财政资金监管工作任重道远,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的任务艰巨。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采取措施逐步予以解决。

三、2015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草案)

(一)2015年财政形势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推进改革的关键一年。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财政工作面临新的严峻考验。

在宏观经济影响下,传统产业税收贡献下降,新兴产业税收贡献尚有待提高,“营改增”全面扩围、中央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减免力度,以及辖区部分担保公司非法集资事件影响等,都将制约财政收入增长。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改革,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农村五保等补助标准,以及促发展、惠民生、保稳定等各方面需要投入的资金不断增多。在收入可持续增长后劲乏力的情况下,财政刚性需求增长高于财力增长,财政收支矛盾非常突出。

在分析不利因素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有利的一面。国家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必将带来政策“红利”,从长远看,会增加地方税收。全市“做大服务业,加快第三产业发展步伐”转型部署,也为我区经济发展提供了重大战略机遇。从区域自身来看,特色商业区建设、项目建设、工业经济转型和城市改造等各项重点工作持续稳步推进,区位、市场、交通优势日益凸显,这些都为我区在新常态下的经济发展和财政增收奠定了较好基础。

(二)2015年财政工作和预算安排指导思想

综合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和我区财政现状,根据新《预算法》,确定我区2015年财政工作和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市、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主攻三产,狠抓两区,建设六个新华”的战略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立足财源培植壮大,强化财税征管,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有保有压,确保重点支出;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政监督,严格绩效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2015年预算安排原则

1、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合理安排收入计划。

2、实行“零基预算”,统筹安排各类财政资金,科学配置财政资源,集中财力办大事。

3、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合理安排好各项支出。

4、树立过紧日子思想,量入为出,继续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勤俭办一切事业。

(四)2015年财政收入预算安排建议

根据我区确定的2015年经济发展预期目标,考虑税收政策调整的增减收因素及市对区财政体制调整因素,2015年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为99328万元,按可比口径增长6.5%。(各收入科目安排详见附表二)

(五)2015年财政支出预算安排建议

2015年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为98960万元,按可比口径增长14.6%。具体安排情况为:1、人员经费46500万元。2、公用经费1161万元。3、单位专款5328万元。4、项目支出45971万元,其中,教育科技文化支出4548万元;农业支出971万元;城乡医疗保险、公共卫生服务与计生支出5383万元;城乡养老、民政抚恤、义务兵优待等社会保障支出4524万元;城市维护建设及环境卫生支出3478万元;平安建设支出1851万元;经济发展支出1182万元;债务支出885万元。(各支出科目安排详见附表二)

需要说明的是,2015年区级可安排财力和市财政要求纳入预算的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已全部编入预算,当年财力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性支出及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改革支出,同时确保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安全稳定等重点支出需要,其他项目支出只能大体维持上年水平,有些项目还有一定整合和压缩,支出安排很满,在预算执行中,将严格按照新《预算法》规定执行,未列入预算的支出项目不予保障。

四、2015年财政重点工作

(一)立足财源建设,强化税收征管,夯实财政增收基础

1、支持经济转型发展。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研究分析宏观财税政策,努力争取上级补助和项目资金,服务区域经济发展。落实招商引资激励政策和国家批准的各项税费减免政策,吸引更多成长性好、纳税能力强的企业入驻。创新财政科技资金投入方式,引导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提高财税贡献力。大力支持特色商业区、城市综合体和专业市场载体建设,推动现代商贸、商务楼宇、电子商务、现代物流和文化旅游等第三产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我区产业结构快速转型。

2、依法加强收入征管。支持税务部门完善税收分析、征收管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四位一体”互动机制,切实抓好重点地段、重点税源、重点税种的有效监控,堵塞跑冒滴漏,努力实现应收尽收。加大综合治税力度,加强收入组织部门之间协调配合,继续做好房地产、房屋租赁、餐饮、娱乐等行业以及耕地占用、土地使用等各项税收的清理征缴工作,深入挖掘增收潜力,促进全区经济与税收秩序进一步好转。全面推进非税电子化征缴改革,加强财政票据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合理增长。

(二)坚持民生优先,统筹资金调度,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1、加大教育投入。围绕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区目标,继续做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工作,合理配置义务教育教学资源,切实保障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支持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2、加大医疗卫生投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8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从人均35元提高到40元。落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支持推进区卫生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规范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推动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互衔接。

3、加大社会保障投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支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努力扩大就业。继续增加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临时救助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资金。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落实调整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政策。

4、加大“三农”投入。落实各项涉农惠农政策,兑现惠农补贴资金。支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和重大技术推广的支持力度,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提高村级运转保障水平,推动城乡平衡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

5、加大社会治理投入。支持食品药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隐患。支持加强普法宣传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支持创建国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提升计生服务水平。支持实施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和文化体育活动开展,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改革发展。支持创建全国和谐社区示范区,提升社区服务质量。支持加强城市建管,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

(三)突出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调整完善区级财政管理体制。科学确定镇、街道(管委会)收支基数,努力确保财权与事权相统一,充分调动基层发展经济、增收节支的积极性。

推进预算公开透明。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决算全部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逐步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让公共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坚持强化预算约束,未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预算。贯彻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机关运行经费管理,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逐步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建立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加大结转资金统筹使用力度。进一步优化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业务流程,健全预算执行监控体系,提高国库资金收支运行效率,有效防范各类业务风险。支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和公务用车改革,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坚持经营财政理念,盘活存量资产,规范资产处置、出租出借程序,实现国有资产增值保值。

推进税制改革。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执行“营改增”政策,做好营改增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等领域的前期准备工作。落实中央对小微企业税收减免政策。加强对税制改革工作的督促指导。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贯彻新《预算法》的各项规定,加强对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和强农惠农、就业、社会保障等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的全面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强化查纠整改和责任追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四)注重队伍建设,加强内控管理,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体系,厘清职责职能,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学习教育和业务培训,增强财政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岗位技能,提升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水平。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监督制约机制,落实“两个责任”,筑牢思想防线,努力打造思想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财政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做好2015年预算和各项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主动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指导,认真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克难攻坚,锐意进取,确保本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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