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11410402005462140C/2018-00010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财政预算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2015年预算草案关于转移支付及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2015年市财政提前下达新华区转移支付补助预计数14455.07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12962.41万元(增值税和消费税、专项转移支付1492.66万元。区财政按照新《预算法》第三十八条“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将上级政府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编入本级预算”的规定,将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全部编入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新华区按照相关法律规范举借债务,2015年区本级预算没有安排举借债务。若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上级财政部门追加下达地方债券资金,区财政按规定程序,将新增债券安排使用方案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并规范安排使用。
新华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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