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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政府财政预算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2016年新华区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发布机构:新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6-08-11       浏览次数:
 

2016年新华区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因公出国()费用: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日常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公务用车购置: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包括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车辆报废更新等。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我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共安排预算2393.05万元,在2015年预算2578.83万元的基础上压减7.2%。其中:公务接待费458.11万元,比2015年预算470.87万元减少12.76万元,下降2.7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安排1607.94万元,比2015年预算1728.28万元减少120.34万元,下降6.96%;公务用车购置安排327万元,比2015年预算379.68万元减少52.68万元,下降13.87%;因公出国(境)费用没有安排预算。

 

2016年新华区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预算数

上年预算数

增减(%

公务接待费

458.11

470.87

-2.7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607.94

1728.28

-6.96%

公务用车购置费

327

379.68

-13.87%

因公出国(境)费用

0

0

 

合计

2393.05

2578.83

-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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