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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政府财政预算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关于新华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机构:新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7-05-05       浏览次数:
 

关于新华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424日在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朱铁成

各位代表: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新华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财政部门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和“营改增”减税效应带来的不利因素的影响,克难奋进、扎实工作,有力地支持了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在此基础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2016年财政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2016年区人代会批准的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76718万元,执行中,因国家从5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和实施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按照国家统一口径调整后收入预算为73700万元,实际完成7399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4%,同比增长1.26%。年初支出预算为89828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和结余结转等安排支出,支出预算调整为88540万元,实际完成8958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1.18%,同比增长18.85%2016年区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就业、社会保障和住房保障等民生支出为644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2%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6年区人代会批准的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419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等安排支出,支出预算调整为4553万元,实际完成4589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79%,同比增长54.88%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6年区人代会批准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3161万元,实际收入3039万元,为预算的96.14%。支出预算为2650万元,实际支出2836万元,为预算的107.02%。当年结余20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为3630万元。

(二)政府债务基本情况

按照《预算法》规定,从2015年起,国家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即年度政府债务的余额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经市财政核定,我区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为3114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3246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7900万元。截止2016年末,我区政府债务余额为3049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2698万元;专项债务17800万元。债务余额在市财政核定的限额之内。

二、2016年财政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促进经济持续发展,培植涵养财源

争取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37932万元,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的财力保障。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优惠政策,积极推进“营改增”改革,全年累计为小微企业减免、退税3934万元。落实资金369万元,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财政支持力度。落实资金1793万元,加大园区建设投入力度,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落实资金220万元,用于新能源汽车推广补助,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落实资金1472万元,用于大气污染防治,加强碧水蓝天工程建设。推进PPP模式推广应用,4个项目进入市级意向库,总投资规模38.06亿元。为9个城市开发改造重点项目办理“缓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9461.37万元,减轻辖区房地产企业资金压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模式为湛河支流治理融资5.8亿元,首批到位资金1.3亿元。争取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低息贷款资金40300万元,支持纳入省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台账)的新庄村、西吴庄村、李庄新村和西高皇村棚户区项目建设,有效降低项目实施企业的融资成本。落实资金330万元,支持旅游及大香山风景区建设工作。落实资金724万元,支持加快特色商业区、中原玉石城、商务楼宇和生态功能区载体建设,促进特色产业和传统、现代服务业发展,培育区域经济转型的新支撑。

(二)支持基本民生托底,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1.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巩固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成果,严格执行中小学每生每年830元和630元公用经费标准(特教每生每年6000元)。落实资金2496万元,用于免除城乡中小学生学杂费和课本费。落实资金2098万元,用于学前教育校舍改扩建、中小学校建设维修和教学设施标准化配备等。落实资金48万元,用于改善民办学校办学条件和普惠性幼儿园贫困幼儿补助等。

2.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资金6601万元,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开展,财政补助标准从年人均380元提高至420元。落实资金127万元,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筹集资金275万元,落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将范围覆盖到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落实资金1374万元,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财政补助标准从人均40元提高到45元。落实资金39万元,加强重大疾病防控。落实资金43万元,用于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补助,减轻群众药费负担。

3.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落实资金1534万元,用于发放城乡居民低保补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4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3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上调为每人每年2900元。落实资金2990万元,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落实资金1726万元,有序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实资金700万元,支持实施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完善工程。落实资金1592万元,为647名优抚对象发放补助。落实资金235万元,用于义务兵优待。将农村五保户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200元,达到年人均4300元和3000元。落实资金93万元,用于孤儿生活保障和临时救助。

4.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兑现补贴资金641万元,落实耕地地力保护、“一喷三防”、水库移民补助、棉花价格、农机具购置和退耕还林等惠农政策,支持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落实资金143万元,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和中小桥梁建设。落实资金188万元,支持开展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落实资金293万元,为村级组织运转提供保障。

5.加强公共安全建设。落实资金2897万元,支持提高政法机关执法办案能力。落实资金3040万元,加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落实资金212万元,支持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和食品药品安全管理。

6.支持文化繁荣发展。落实资金134万元,用于文化馆(站)、农家书屋建设以及社区电子阅览室电脑设备配置,支持文化设施免费开放以及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支持开展农村文艺演出、电影放映、农村体育、舞台艺术送农民等文化活动,丰富群众精神生活。

(三)加强财政管理改革,推动现代财政制度建设

1.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在法定时限内,除涉密信息外,政府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全部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公开率均达100%,信息公开质量进一步提升。2016年,全区“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662万元,下降35.76%

2.不断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建立财政存量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用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高政府调控能力,促进财政资金优化配置和高效规范使用。全年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7294万元,其中收回区财政资金155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改革及民生配套等方面。

3.全面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聘请社会机构对全区127家单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债权债务等逐项进行登记盘点,建立起数据翔实、真实可靠的资产数据库,从资产的数量、价值、结构、使用状况等多层面准确反映了政府财务、资产情况,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了数据支撑。

4.加强财政预算执行监管。依法加强收入管理,做到及时、足额征收,杜绝多征、提前征收和减征、免征、缓征现象。切实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按照人代会批准的预算执行,做到“无预算不开支,有预算不超支”;开展了区本级暂付款清理工作,加强财政对外借款管理。财政监督向全过程监督转型,先后组织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小金库”专项重点检查、财政资金安全检查、水库移民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和非税收入收缴情况专项检查,发现和纠正了一些存在的问题,出台了《新华区棚户区改造国开行贷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新华区财政局涉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促进了财政管理水平的提高。进一步加强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管理,加快推进内控制度体系建设,不断推动财政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和精细化。全年办理国库集中支付174056万元,拒付和纠正不合理开支84笔,涉及金额935万元。公务卡刷卡支出9648笔,金额达1076万元。政府采购预算16673万元,实际采购支出14637万元,节约资金2036万元,节约率12.21%。完成项目评审122个,评审投资33514.4万元,审减资金4163万元,审减率12.42%

各位代表,2016年全区财政运行缓中趋稳,稳中有进,财政改革发展取得新的成效,但仍面临着不容回避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受“营改增”等减税政策及经济形势影响,我区房地产、金融、涉煤企业等传统支柱税源税收下滑严重,财政增收极为艰难。公车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改革,处置担保公司非法集资事件以及市政工程征迁等刚性支出较大,区级融资能力不足,可用财力增长难以满足社会事业发展需求。政府性债务规模不断扩大,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任务艰巨。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等方面下功夫,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稳妥地逐步加以解决。在此,恳请各位代表、委员对全区财政工作一如既往地给予关心和支持。

三、2017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草案)

(一)2017年财政形势

2017年是巩固和发展“十三五”良好开局的关键一年,也是夯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编制好新一年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对保持全区经济平稳运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2017年,受宏观经济形势和区域产业结构的影响,全区经济运行中还存在不稳定和不确定因素,经济增长或将延续下行态势。反映在财政收支上,一方面,政策性减税降费效应继续显现,主体经济税源经营困难,地方财政收入仍将增长乏力;另一方面,工资和津补贴调整、政策性配套、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等都需要增加财政投入,尤其是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支出因素不断增多,而且需求较大,刚性较强。财政收入中低速增长与财政支出刚性增长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剧。总体上看,2017年财政形势更加严峻,平衡收支面临极大压力。

但也应看到,国家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全市推进经济、城市、社会、生态“四大转型”,创建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示范区;我区强力推动怡购城、玉石城、华耀城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加快产业转型步伐等,都会使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不断增强,也为促进财政增收创造了诸多有利条件。

(二)2017年财政工作和预算安排指导思想

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面临的财政形势,确定我区2017年财政工作和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市、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全区“一个目标、两大任务、五个关键、一个保障”战略部署,坚持加强财源建设,强力组织财政收入;拓宽项目融资渠道,提升平台融资能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严格财政监督检查,提高支出精准度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风险,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2017年预算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1)收入预算安排

2017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77695万元,按可比口径增长5%。具体安排情况是:

税收收入63802万元,可比增长4.99%。其中:增值税37134万元,可比增长8.34%;企业所得税5813万元,可比增长5%;个人所得税5256万元,可比增长4.99%;房产税5300万元,可比增长2.6%;城市维护建设税1780万元,可比增长5.2%

非税收入13893万元,可比增长5.05%。其中:专项收入2400万元,可比增长5.8%;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900万元,可比增长4.7%;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000万元,可比增长4.2%

2)支出预算安排

按现行财政体制算账,当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695万元,加上级补助收22983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665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305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283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928万元、调入资金8000万元,减去上解支出14634万元、调出资金189万元,全年可安排财力为97783万元,全部安排支出。

2017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7783万元,按可比口径增长8.86%。主要支出科目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455万元,可比增长8.65%

教育支出18089万元,可比增长9.81%

科学技术支出463万元,可比增长8.8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40万元,可比增长4.1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297万元,可比增长15.22%

农林水支出2057万元,可比增长9.64%

住房保障支出2594万元,可比增长0.12%

预备费1000万元,可比下降9.09%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财政部规定,上级补助收入按上级财政提前告知数安排;地方政府债券收支暂不列入年初预算,待市批复我区债券规模后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区人大常委会审批。

2.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17年上级提前告知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101万元、上年结余232万元、调入资金189万元,可安排基金财力为522万元,全部用于安排支出。支出预算522万元,按可比口径增长24.58%。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7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89万元;其他支出6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9089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长187.54%。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82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7267万元。支出预算8599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长224.49%。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38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7214万元。

2017年社会保险收支预算较2016年预算增长较多的主要因素是:2017年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原由市级编制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预算划转区级编制,编制口径有所扩大。

四、2017年财政重点工作

(一)围绕经济转型升级,夯实财政增收基础

全面落实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减免收费基金等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准确把握国家政策导向和支持重点,做到有项目必申报,有资金必争要,有政策必争取。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通过推广PPP模式、专项中长期贷款、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等举措,争取融资10亿元以上,保障华耀城等重点项目征迁及解决问题楼盘等资金需求。支持“四区三园一楼宇”八大载体建设,为区域经济转型拓展空间、搭建平台。继续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加科技创新投入,促进骨干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培育商贸物流、金融保险、装备制造、珠宝玉石和文化旅游五大产业,积极打造服务业强区,增添经济发展新动力,增强财政发展的可持续性。

(二)围绕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支持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落实相关就业创业政策,支持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帮助各类就业群体尽快实现就业。合理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78元提高至80元。城乡低保补助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250元和142元。散居孤儿和机构供养孤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00元和1100元。

2.支持提高教育发展水平。安排资金1910万元,巩固完善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安排资金2766万元,支持中小学校建设、校舍维修和薄弱学校改造,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对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建设实施以奖代补。争取上级资金260万元,支持社会资本兴办教育和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促进民办教育和学前教育发展。

3.支持文化改革发展。安排资金147万元,支持“两馆”建设,扩大文化阵地;支持完善文化设施免费开放保障机制,加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支持实施民俗和社区文化展演、数字电影放映、舞台艺术送农民及送戏下乡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

4.支持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按照年人均筹资不低于60元的标准,建立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医疗卫生财政补助标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从年人均420元提高至45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由年人均45元提高至50元。支持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治理和流动人口关怀关爱。

5.支持社会治理创新。安排资金1560万元,完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支持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和提高执法办案能力。安排资金2100万元,支持加强平安新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提升群众安全感。安排资金237万元,支持做好安全生产监管,有效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安排资金185万元,支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安排资金364万元,支持全国和谐社区示范城区创建,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群众生活质量。支持做好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利益,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6.支持城乡统筹发展。加大市政建设和管理投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加大对农村公益事业支持力度,继续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落实各项涉农惠农政策,兑现惠农补贴资金。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措施,将持有居住证人口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围。

7.支持生态环境治理。支持实施蓝天工程、碧水工程、林业生态建设提升工程和乡村清洁工程,加大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和造林绿化投入,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

(三)围绕深化财税改革,提高财政管理和服务水平

1.调整完善区对镇、街道(管委会)财政体制。按照中央确定的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本着“平稳过渡,减少震动,简便易行”的原则,科学确定收支基数,合理划分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促进镇、街道(管委会)更好履职尽责。

2.加快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力争用三年时间建立起比较成熟的中期财政规划编制框架和制度体系。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项目库建设,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清理整顿预算单位银行账户,除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的账户外,逐步取消其他账户。深化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改革,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扎实推进预决算公开,确保公开及时、内容真实、形式规范。

3.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抓好收入预算执行分析研判,深入推进综合治税工作,探索开展涉税信息分析比对应用,促进依法征收,应收尽收。落实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杜绝先下达预算再批复项目,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规范性。严格控制预算调整事项,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压缩会议费等非急需、非刚性支出。

4.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加快安排使用收回的存量资金,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避免形成“二次”沉淀。加大预算编制与结转资金的统筹力度,编制预算时优先考虑动用存量资金。

5.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将政府债务收支分类纳入预算,债务支出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妥善处理存量政府债务,按时完成置换工作。落实债务风险预警、限额管理和债务信息月报等制度,研究加强或有债务监管,确保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加强政府债券资金管理,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6.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依法开展专项督查和重大专项支出跟踪问效检查,努力做到财政资金覆盖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踪到哪里,加大对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惩戒力度,确保各项财税政策有效落实和财政资金安全运行。

(四)围绕加强自身建设,提升财政干部队伍素质

深化巩固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加大党建工作力度,积极开展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建立作风建设常态长效机制。贯彻依法行政要求,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优化办事程序,提升服务效率。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坚持抓早、抓小、抓常、抓长,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营造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环境。

各位代表,做好2017年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区委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大会决议,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指导,认真听取区政协的意见建议,严格依法理财,坚持改革创新,强化财力保障,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推动我区加快转型发展、决胜全面小康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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