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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矿产局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

发布机构:新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7-05-30       浏览次数:
 

2017年新华区地质矿产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新华区地质矿产局内设11个职能科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政府有关矿产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规划和实施办法;贯彻执行矿产资源规划管理,规范矿产资源所有权、矿业权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整顿和规范矿业开发秩序,依法查处各种违法开采和破坏矿产资源行为。

(二)人员构成情况

新华区地矿局在职人员92人,退休人员20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围绕 “六个新华”和 “五个国土”建设目标,狠抓作风和队伍建设,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强力开展矿业秩序整治,严格执法,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全力保障各项责任目标的完成。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合计 1142.83 万元,分别是:

本年收入预算1131.83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1.83 万元;

部门财政性资金结转11 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合计1142.83 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支出支出  1131.83万元;部门财政性资金结转 11万元。

本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050.06 万元,占91.88 %;商品服务支出9.09万元,占0.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2.68万元,占6.36 %;项目支出11 万元,占 0.96 %,主要项目是机关运行经费等。

部门财政性资金结转主要项目是办公经费等。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1142.83万元,比上年增加399.11万元。增加原因:人员养老改革增加了经费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22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4万元,工程支出160万元,服务支出44.4万元。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新华区地质矿产局“三公经费”预算变动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合计 20.7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7万元,较2016年预算减少0.3万元,原因系我单位公务接待方面厉行节俭,支出逐渐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万元,较2016年预算减少6万元,原因系全区公车改革,我单位公车厉行节约,减少燃油消耗、车辆维修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汇总表(地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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