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11410402005462140C/2019-00002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人事任免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平新政任〔2019〕3号
焦店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平新组干〔2019〕63号、平新组干〔2019〕64号、平新组干〔2019〕65号等文件,经区第十届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武辉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免去其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唐猛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
徐驰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卫书可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张志伟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许增祥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科员,免去其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程丽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科员,免去其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刘延春同志任区教育体育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刘亚春同志任区教育体育局主任科员;
张大勇同志任区教育体育局副主任科员;
董秋民同志任区教育体育局副主任科员;
王军雷同志任区科学技术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张萍同志任区科学技术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牛军杭同志任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程远萍同志任区科学技术局主任科员;
李云辉同志任区科学技术局副主任科员;
远红同志任区司法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陈建伟同志任区司法局主任科员;
曲少勇同志任区司法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区司法局政治部主任职务;
何军丽同志任区司法局副主任科员;
安建钢同志任区司法局副主任科员;
边远同志任区司法局副主任科员;
赵米罗同志任区财政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马慕秦同志任区财政局副主任科员;
闫胜付同志任区财政局副主任科员;
张洁同志任区财政局副主任科员;
范蕾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娄炜华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丁建岭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区劳动就业局局长职务;
宋平新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
刘继武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韩新星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贺永生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刘尚乾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任科员;
王亮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任科员;
熊早忠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任科员;
李尚钦同志任区交通运输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张国鸿同志任区交通运输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李鸿超同志任区交通运输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区交通战备办公室主任职务;
陈少杰同志任区交通运输局主任科员;
李存同志任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区移民局副局长职务;
郑福周同志任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主任科员;
张辉杰同志任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副主任科员;
翟素亚同志任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副主任科员;
窦飞同志任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副主任科员;
白慧同志任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副主任科员;
王梓力同志任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副主任科员;
辛艺同志任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主任科员;
赵凯同志任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王淑霞同志任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主任科员;
杨焕同志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科员;
刘丽娜同志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科员,免去其区医院副院长职务;
关绍华同志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科员,免去其区疾控中心副主任职务;
谷改红同志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科员,免去其区疾控中心副主任职务;
司瑞同志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科员,免去其区妇保健院副院长职务;
马义军同志任区计生协会主任科员,免去其区计生协会副会长职务;
郭学晓同志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科员;
郑二娟同志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科员;
张丽娟同志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科员;
梁鹿平同志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科员;
余建伟同志任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满燕楠同志任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韩建彬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宋云峰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
高军辉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
赵雪平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
殷杰同志任区医疗保障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区医保局副局长职务;
李建军同志任区医疗保障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李丽同志任区医疗保障局副主任科员;
陈东华同志任区金融工作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区金融工作局副局长职务;
曹燕同志任区金融工作局副主任科员;
陈建华同志任区城市管理局主任科员;
王海磊同志任区城市管理局主任科员;
吴鹏同志任区城市管理局主任科员;
王梅红同志任区城市管理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魏玉卿同志任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区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程楠楠同志任中兴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孙亚辉同志任中兴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朱彦科同志任矿工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云刚同志任光明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红丽同志任西市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谷金瑞同志任新新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其西高皇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王保勋同志任新新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于同敬同志任青石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其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曲丽丽同志任湛北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朱琳同志任西高皇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免去王顺新同志矿工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周楠楠同志光明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孟亚洲同志中兴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弓晓旭同志西市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周岩同志新新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孙淑洋同志湛北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向东同志西高皇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属于提拔任职的领导干部,试用期一年。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