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11410402005462140C/2020-00001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人事任免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平新政任〔2020〕1号
焦店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平新组干〔2020〕1号、平新组干〔2020〕2号、平新组干〔2020〕4号、平新组干〔2020〕6号等文件,经区第十届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孟召同志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沈艳杰同志任区人民医院副院长;
张子甲同志任区人民医院副院长;
朱晓雯同志任区价格认证服务中心主任;
杨芸芸同志任区应急救援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免去曲秋伟同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王庆武同志区移民局局长职务;
属于提拔任职的领导干部,试用期一年。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