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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惠企纾困工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机构:新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04-20       浏览次数:

新华区社会各界:

  现将《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惠企纾困工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并征求大家意见。请各位于5月20日将意见反馈至新华区发改委邮箱(xhqfgw493869@163.com),谢谢配合!

 

 

 

新华区发改委

2022年4月20日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政府办公

关于进一步做好惠企纾困工作促进经济平稳

健康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焦店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惠企纾困工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豫政办〔2022〕14号)《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惠企纾困工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平政办〔2022〕15号)精神,全面推动企业生产经营,着力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经区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惠企纾困工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对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按季度缴纳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对所有行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并按月退还增量留抵税额;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依法享受“六税两费”减征50%优惠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由原减按50%调整为现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可延缓6个月缴纳 2021年第四季度、2022年1—6月部分税费。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2022年免收3个月房租、减半收取6个月房租,2022年租期不满一年的可根据实际承租期按比例享受减免,对于存在转租情形的房屋,要将国有单位减免的租金全部落实到最终承租方。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财政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委,焦店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二、鼓励企业满荷生产、挖潜增效。按照省市惠企纾困有关政策,对第二季度满负荷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 10万元,对第二季度满负荷生产且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20万元。支持辖区工业企业进行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企业上云及5G应用,企业通过省级智能化改造奖励后,区级将按省、市奖励资金总和的10%再次奖励。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焦店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三、加强企业融资支持。深入开展金融支持市场主体特别帮扶行动,从2022年到2023年6月底,对向新华区注册企业发放普惠小微贷款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按照贷款余额增量的1%给予资金奖励(与市级不重复发放)。强化对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两增”考核,鼓励金融机构开发“专精特新贷”等针对性信贷产品,支持受疫情灾情影响严重的小微企业延期还本付息。鼓励金融机构向服务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发放30万元以下免抵押、免担保信用贷款。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逐步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放宽反担保要求,降低企业融资门槛。开展常态化线上银企对接活动,积极推广“信易贷”政府采购合同等融资模式。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适时组织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与企业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引导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支持我区相关产业,缓解企业资金压力。责任单位:区金融工作局、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鹰城农商行新华支行,焦店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四、做好稳岗就业工作。组织开展“万人助万企”金秋招聘专项活动和2022年新华区招才引智工作,举办线上线下各类招聘活动,积极为用工企业、高校毕业生和务工人员提供对接平台、贴心服务,号召用工企业采取进校园、入乡村等多种形式进行招工。做好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同时积极挖掘工作岗位,提供社区网格员岗位247个。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政策,利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落实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受疫情灾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的企业,可以申请不同期限缓缴,缓缴政策执行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行业的所有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可以参照执行,养老保险可以缓缴所属期为2022年46月的费款,最迟在2022年底前补缴到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最迟于2022年底前补缴到位。延迟缴费期间,不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人员正常享受待遇,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委政法委、区教育体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焦店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五、加大服务业企业支持力度。策划开展地方特色商品展、休闲旅游季、特色美食节、惠民文化消费月等多样化、系列化促消费主题活动,实现“周周有活动、月月有亮点”。鼓励实物商品消费,积极发展夜间经济、异业联盟、共享商圈、直播带货,引导辖区商贸企业开展家电家具下乡、绿色智能家电补贴、智能手机以旧换新等活动。提振文旅服务消费,鼓励香山寺周边民俗特色摊位发展,怡购城特色小吃街区延长夜间经营时间,树立平顶山市夜经济繁荣发展的标杆。鼓励全区餐饮业,在不影响交通秩序前提下,合理规划店外经营范围。〔责任单:区商务局、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区城市管理局、区特色商业区管理服务中心,焦店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六、强化重点外贸外资企业帮扶。优化信保承保理赔条件,扩大中小微企业出口信保统保覆盖面,鼓励推广小微出口企业“单一窗口+出口信保”模式,扩大保单融资规模。鼓励外贸企业积极申报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继续加快出口退税进度,2022年税务部门办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压缩至6个工作日以内。鼓励企业在重点国家和市场布局建设海外仓,认定省级跨境电商海外仓示范企业并给予资金扶持。贯彻落实《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资〔2018〕62号)要求,积极向外资企业宣传各类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鹰城农商行新华支行)

七、优化投资审批流程。发挥“容缺办理”“区域评估”等改革创新举措叠加效应,将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减至60个工作日以内,实行承诺制的备案类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时间压减至40个工作日以内。优化特定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对县级以上政府相关规划已经明确的政府投资项目,可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对改扩建项目和建设内容单一、投资规模小、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可合并编制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在房屋建筑工程领域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实施分步施工许可。对开发区备案类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推行“标准地+承诺制”,实现“拿地即可开工”。(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新华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华生态环境分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八、强化惠企政策靠前发力。加快政府财政资金下达拨付,对直接用于企业、产业、项目的各类奖补等专项资金,加快下达支付进度。持续强化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建立项目“月报月审”机制,合理确定资金需求,加快已发行债券资金的使用进度。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直达企业机制,支持企业纾困解难。〔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区发展改革委,焦店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九、加强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强化省重点项目用地指标保障,积极争取国家用地指标和盘活存量资源,实现重点项目应保尽保,开辟重大项目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做到即来即办、快审快批。贯彻落实省级重大项目能耗和煤炭指标单列实施办法,积极争取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纳入实施能耗和煤炭指标单列范围。实施差异化环保管控政策,环保管控和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在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对重点项目不采取停工措施。(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新华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新华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局)

十、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区级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实现“一口进、一口出”。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加快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推动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互通互认。全面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有诉即办”。组织做好营商环境评价,开展重点指标攻坚行动。〔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改革,焦店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建立完善政策制定、实施、反馈、督查、落实工作闭环,有关单位要加强宣传解读、业务指导、跟踪调度等工作,对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并调整完善政策。进一步细化落实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合力推动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为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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