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华区团结路小学室外场地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3-12-28       浏览次数:

平顶山市新华区团结路小学室外场地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7-12       浏览次数:109 次

(招标编号:HNJY2023-07-05 )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

一、招标条件

本平顶山市新华区团结路小学室外场地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75646.82 万元,招标人为平顶山市新华区团结路小学。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为平顶山市新华区团结路小学室外场地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图纸(如有)及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平顶山市新华区团结路小学室外场地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平顶山市新华区团结路小学室外场地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2 供应商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项目经理在施工过程中不 得更换(提供项目经理不更换承诺书)。

3.4 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 信誉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 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若有不良记录,则投标无效。

3.6 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 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需出具承诺书,格式自 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7 月 13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07 月 19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3 年 7 月 13 日至 2023 年 7 月 19 日,每 天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平顶山市蓝湾新城 2 号楼 25 楼 2506

3.报名须提供资料:供应商将“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 份。

4.售价:每份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7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平顶山市新城区蓝湾新城小区 2 号楼 2506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7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蓝湾新城小区 2 号楼 2506 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团结路小学室外场地改造工程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采购编号:HNJY2023-07-05

4.预算金额:375646.82 最高限价:375646.82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 平顶山市新华区团结路小学室外场地改造工程 375646.82 375646.82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平顶山市新华区团结路小学室外场地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图纸(如有)及工程量清单。

(2)采购内容:平顶山市新华区团结路小学室外场地改造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工期:30 日历天

(4)建设地点:平顶山市新华区团结路小学院内

(5)质量: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30 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平顶山市新华区教育体育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新华区团结路小学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红旗西路 4 号院

联系人:苗老师

电  话:1763759296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江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中兴路金建小区 2 号楼 306

联 系 人:牛女士

电 话:13346727212

电子邮件:jygcgl2021@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平顶山市新华区团结路小学小学2023年秋季学期

课后服务收费公示

根据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平顶山市财政局、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部门联合下发的文件《关于制定市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平发改收费【2022】88号),现就我校课后服务费收费标准和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为60元/生·月,2023年秋季学期延时服务时间为:2023年9月、2023年10月、2023年11月、2023年12月、2024年1月,共5个月,一次性预收取2023年秋季学生延时服务费共计:5个月×60元=300元。

二、课后服务费以月为单位计费,超过半月的按整月计费,不满半月的,退还当月一半的费用。

三、课后服务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课后服务坚持需求导向和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以解决家长后顾之忧为出发点,积极扩大服务范围与对象。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和特殊困难家庭子女免收服务费。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校反映。电话:0375—3672256  

公示时间:2023年9月4日——9月12日

 

 

平顶山市新华区团结路小学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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