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街小学教育集团乐福校区作业管理公示制度

来源:       发布日期:2023-12-28       浏览次数:

 

为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管理,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做到“减负不减质”,依据教办基〔2021〕109 号、平新教体〔2021〕46号等关于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作业管理公示制度。

1.严控书面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

2.科任教师应根据不同学段、学科特点及学生实际需要和完成能力,科学合理布置书面作业,教师不得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

3.依据教学目标及任务,布置作业要注意加强基础训练,培养基本技能,针对不同学生可分层布置作业,不得超过课标要求。

4.严格落实考试管理规定,坚决控制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不组织书面考试,期末进行无纸化学情评估;三至六年级期末组织一次考试。不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不存在分班考试情况。

5.教师应教育学生养成先复习、后作业、及时订正错误的良好作业习惯,作业格式要规范,书写正确工整,不断提高作业质量。

6.教师要对布置的学生作业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7.教师应认真批改作业,及时反馈作业批改结果,及时讲评分析作业或调整教学计划。教师可根据教学内容与学生情况采取面批形式。

8.年级组要统一作业本的用途,对作业格式有明确要求。定期检查学生作业,对作业布置、作业批改、作业设计等进行反馈,校内公开检查结果。

9.针对暑假作业未完成的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以免学生受到不必要的负面影响。


[打印此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