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第五十五中学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来源:       发布日期:2023-12-28       浏览次数:

平顶山市第五十五中学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一、评选目的

为了表彰和激励初中学校优秀教师,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评选方案。

二、评选对象

本评选方案适用于平顶山市第五十五中学全体教师。

三、评选时间

每年九月份。

四、评选方式

1.学校成立评选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组  长:刘江水

副组长:孔海滨  乔建成  张明亮

成  员:王运涛  丁  智  郭留振  田延伟  李战超

        朱春丽  李  华

2.评选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对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评选。

3.评选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初评由各年级组组织,终评由评选委员会进行。

4.初评阶段,各年级组按照评选条件推荐候选人,并填写《平顶山市第五十五中学优秀教师评选推荐表》。

5.终评阶段,评选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确定获奖者名单。

五、评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

3.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并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一年。

4.在教学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广泛认可。

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1)获得市级以上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先进个人等荣誉者;(2)获得市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教育科技奖、教育信息化应用奖等奖项者;(3)参加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并获得优异成绩者。

六、评选标准

1.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关爱学生,尊重家长,维护学校声誉。

2.教育教学能力: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功底和教育教学理论知识,能够灵活运用教学方法和手段,教育教学效果显著。

3.业绩表现:在教学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包括教学质量、学生评价、教学改革成果等方面。

4.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5.其他:具备团队合作精神、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等。

七、评选程序

1.评选委员会制定评选方案和评选标准。

2.各年级组组织初评,按照评选条件推荐候选人,并填写《初中学校优秀教师评选推荐表》。

3.评选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确定获奖者名单。

4.公示获奖者名单,接受全体教职工监督。

5.颁发荣誉证书,奖励获奖者。

八、评选工作要求

1.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确保评选结果的公正、公平、公开。

2.各年级组要加强对教师的教育引导,鼓励教师积极参与评选活动。

3.获奖者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

4.未获得获奖者要继续努力,争取在以后的评选中取得好成绩。

 

 

 

 

平顶山市第五十五中学

202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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