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来源:       发布日期:2023-12-28       浏览次数: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发生及在校园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检测,发现病例及时防制,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组织管理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江水

副组长:孔海滨  乔建成  张明亮  

成  员:丁智  王莉珺  王运涛  田培  郭留振  田延伟 

门卫 各年级组长及各班班主任

(二)学校职责

1、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保证学校教室、教师宿舍、厨房、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

7、及时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以下分级标准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标准界定。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①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疫情通报。

②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

③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

④传染病流行时要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⑤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或第一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②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③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一旦发生重大疫情,应立即启动预案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⑤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平顶山市第五十五中学

2023.5


[打印此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