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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信息 | |||
| 受理编号: | 56151 | ||
| 信件名称: | 哪些人能申请公益性岗位就业? | ||
| 信件分类: | 咨询 | 提交时间: | 2026-10-26 |
| 信件内容: | 哪些人能申请公益性岗位就业? | ||
| 回复信息 | |||
| 回复部门: | 新华区人民政府 | 回复日期: | 2026-10-26 |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具体范围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规定,并实施动态调整。劳动者进行失业登记后,经过就业帮扶仍然无法实现就业且符合当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可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 ||
| 回复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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