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华区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第十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十二巡察组于2023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对新华区委政法委进行了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察,并于2024年1月22日向新华区委政法委提出了反馈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政治建设不深入,巩固教育整顿成果有缺失
1.用新思想、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加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重新学习,及时将学习内容和研讨发言情况存留归档。二是加强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先导,制定学习计划,分主题周密安排学习内容。坚持“集体学+个人学”“重点学+系统学”,不断提高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的决心和信心,提高政治站位及思想认识。(2)组织全区政法系统于2023年12月7日至8日开展为期两天的政治轮训,将《条例》及《河南省贯彻<条例>实施细则》纳入学习课程进行详细解读,并印制《条例》学习资料。(3)组织召开区委政法委员会议,深入学习《条例》,并研究政法单位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范围及内容。三是加大指导督促检查力度,对政法各单位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导,推动全区政法各单位政治理论学习扎实开展。
2.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政治站位。(1)进一步加强对政法各单位的执法监督,创新工作思路,定于每年4月至10月份开展执法监督专项检查。(2)加强与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工作支持与指导,采取多种形式,对政法机关开展政治督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二是加强对政法各单位工作统筹、协调、监督、指导。(1)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巩固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意见》精神,要求政法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十项重点工作”逐项进行任务分解,并报至区委政法委进行审核。(2)与组织部门沟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配合区委干部主管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协管政法干部的职能作用。(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区纪委监委加强政法机关监督检查工作,充分发挥政法委协查干部的职能作用。三是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1)加大督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学习力度。印发《中共新华区委政法委员会关于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明确政法各单位对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的内容、方式、途径及要求。(2)落实请示报告工作。要求政法各单位按照《条例》,及时向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并建立通报机制,对报告执行不力的政法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3.教育整顿成果巩固没有夯实,制度建设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抓实教育整顿形成的制度机制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新华区委政法委制度汇编》,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有关《制度汇编》集中学习,采取轮流领学的方式开展学习,提高全委人员遵章守纪意识和制度贯彻执行力度。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巩固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意见》。结合全区政法各单位实际,重新修订“十项重点工作”,细化任务分工,每半年对政法各单位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导,对工作完成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三是扎实开展政治轮训工作。制定政治轮训计划,有序开展工作。根据《河南省政法系统政治轮训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制定政治轮训计划,丰富政治轮训方式,分级分类开展政治轮训。四是加强常态化自查自纠。每年度在执法检查中,对政法各单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自查自纠情况开展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
二、纪律建设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有不足
1.党风廉政建设仍有风险,压力传导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年度述职述廉工作中,认真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要求班子成员在节假日、重要工作节点、干部调整等时间节点同分管科室同志开展廉政风险谈话和廉政提醒工作。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按照职责和权限进行,实行区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2.纪律作风建设常抓严管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机关管理。(1)严格规范办公秩序,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每月对机关人员考勤情况进行抽查,对在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进行严肃处理。(2)规范公文管理,根据中央、省、市在公文处理方面的条例和实施细则,制定完善《政法委机关公文收发管理制度》,安排办公室专人负责,严格执行保密和相关公文处理规定。(3)规范公车使用和管理。对公务用车实行严格审批、严格管理,修订完善《新华区委政法委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格审批规范公务用车登记表。二是“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常抓不懈。在政法系统开展常态化“以案促改”工作,督促政法机关执行违纪违法案件报告制度,要求政法各单位及时报告本单位存在的违纪违法案件。督促政法各单位开展警示教育,通过“以案促改”,做到警钟长鸣。三是多渠道排查违法违纪线索。(1)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要求,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纪违法犯罪问题,协助区纪委监委对可能存在的问题线索组织开展复核复查工作。(2)以12337举报平台上三级线索为重点,进行常态化排查梳理,深入研判、多维核查。严格落实线索核查“三长”负责制,加强质量把关,确保核准查实。(3)每年度对政法各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对重点案件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结合实际情况开展评查,全面排查违法违纪线索。
3.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存在廉政风险点。
整改情况:一是充实财务人员配备。财务室配齐配优工作人员2名,负责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相关工作。要求财务人员加强财务业务学习,认真研习财政相关文件规定,规范各类票据审核,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二是严格规范履行财务手续。持续抓好财务报销审核流程,规范管理资金支出,认真履行财务手续及财务管理制度。三是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加强对资产构建、处置的检查监督,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三、作风建设不扎实,落实主责主业有短板
1.执法司法监督工作开展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开展执法监督工作。出台《新华区政法系统开展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在全区政法系统内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同时,以后每年度在全区政法系统开展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二是统筹政法各单位形成办案合力。根据政法单位提请和实际工作需要,及时召开案件会商研判会议,针对疑难复杂案件、涉政案件、重点信访案件进行会商研判。进一步统一政法单位执法思想,形成工作合力,促进公正司法,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2.守牢政治安全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相关理论知识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各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二是强力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贯彻落实“三到位一处理”信访工作理念,对政法各单位信访积案进行评查和督查,做好三级终结案件移交对接工作,进一步提升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质效。
3.市域社会治理建设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基层治理工作。(1)加强对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指导,建立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工作机制。(2)进一步利用新华区“网格通APP”及电脑端平台,及时将基层矛盾纠纷及处理结果通过信息平台上报。(3)每月对网格员在岗在位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平安建设工作季度考评。定期排查各镇、街道综治中心监控室运行情况,督促各镇、街道监控线路及时维护,保障设备正常运行。二是注重民生综合平安家园保险社会效果。(1)进一步加大镇(街道)、村(社区)与保险公司三方联合宣传力度。(2)引导帮助受困难群众合理合规获得保险救助。(3)区平安办把“民生综合平安家园”保险群众知晓率单项指标纳入平安建设考核。
4.推进依法治区工作有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部署依法治区工作。(1)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暨全区2023年党政重要负责人专题述法会议。(2)结合政治轮训及机关每周学习时间,安排法治建设方面学习内容。二是推进法治新华建设,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积极构建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调委会专职调解员队伍。三是持续加大防范和打击电信诈骗力度。(1)督促新华公安分局、焦店镇、各街道制定具体的防电诈宣传教育计划,明确宣传内容和形式,积极开展宣传。(2)督促新华公安分局与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加强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协作,确保信息互通、资源同享、优势互补、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四是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围绕制度保障、平等保护、司法公正与效率、维权服务等四项二级指标,组织指标责任单位及时召开工作推进会议,聘请专家组对企业权益保护指标整体答题情况进行评查和指导,会商研讨营商环境企业权益保护问题,充分发挥政法队伍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要职能作用。五是加强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制发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发文审批程序,规范公文格式,严格审核把关,各类材料按照业务人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的程序逐级把关。
四、组织建设不全面,推进素质强警有差距
1.基层党建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指导全区政法系统党的建设。(1)指导全区政法系统开展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增强政治意识,站稳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2)指导全区政法系统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提升党建工作质量。(3)落实管党治警政治责任。指导全区政法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做到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二是规范机关党建。要求党支部书记每季度讲一次党课。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照党小组职能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学习,召开组织生活会等工作。
2.贯彻民主集中制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民主决策程序。需要集体研究的事项议题,会前充分酝酿、加强沟通交流,严格落实“一把手未位表态制”,规范民主决策程序。二是规范民主生活会制度。(1)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的撰写要求,针对上一年度具体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详细通报,要求个人发言提纲中按规定完善说明个人有关事项。(2)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进步的目的。
3.干部选育管用不均衡。
整改情况:一是协助组织部门管理考察政法部门干部。与区委组织部门沟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与组织部门一起参与政法各部门干部选用考察工作,对政法各部门选用干部进行监督。二是充实机关后备力量。(1)结合岗位空缺、急需专业人才等情况,调整充实中层干部,补充后备力量。(2)开展好党员发展工作,对表现优秀的年轻干部注重培养,按发展党员工作要求逐步发展。
4.“暖警爱警”措施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组织职工进行体检。通过组织健康讲座或发放健康宣传资料等方式,引导职工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意识。
五、巡察整改不充分,运用巡察成果指导工作有欠缺
1.巡察整改不到位,整改效果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数字化监控平台在线率。(1)建立日排查、周通报制度,安排专人对接联通公司和维保公司,确保掉线设备及时维修恢复。(2)视频监控室实行定岗定人制度,做好巡查记录,每日形成报表,专人汇总形成周通报。(3)加强对维保公司、联通公司的监管,对周通报数据进行验收核销,及时给予提醒,限期恢复设备。二是进一步加大对政法机关执法工作监督检查的力度。制定印发《新华区政法系统开展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在区政法系统开展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并对于重点信访案件进行评查、对各执法单位进行现场督导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三是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1)规范固定资产处置,对待报废的固定资产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按要求处置。(2)规范固定资产增加、使用、处置手续,加强日常管理,提高制度的执行力,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2.巡察整改入心不深,部分问题边改边犯。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工作纪律。落实《机关考勤及请销假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工作行为规范》《卫生管理制度》等,会同派驻纪检组加强常态化监督检查,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严肃处理。二是严格财务管理。(1)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票据规范性审核。(2)加强新进财务人员财务相关知识学习,严格票据审核流程。
区委政法委将持续巩固发展巡察整改成果,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驰而不息,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紧抓不放、久久为功。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切实做到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坚持成果转化,提升政法工作质效,为平安新华、法治新华建设贡献政法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
联系电话:0375—4938552(中共新华区委政法委员会)
中共新华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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