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疾控中心开展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专题培训

来源:区疾控中心       发布日期:2026-06-15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提升基层传染病监测预警技术水平,近日,区疾控中心(区卫生监督所)组织开展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专题培训,辖区各医疗机构疫情报告工作人员共60余人参加培训。

一是聚焦法治核心,全面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要义。重点阐释完善“四方责任机制”,“优化监测预警体系”,健全应急处置流程,等修订亮点。明确新法在传染病分类调整、突发情况应对机制等方面的新要求。针对医疗机构,明确法定义务与违规责任;明确迟报、漏报、缓报传染病疫情信息,未按规定开展疫情处置等行为的法律后果。强化参会人员法治意识。要求参会人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二是紧扣业务规范,强化信息报告实操能力。针对传染病信息报告与统计工作的关键环节,培训从“规范”与“规则”两方面开展实操指导。结合近期疫情监测数据,梳理当前新发、输入性传染病防控风险直指基层存在信息填报不规范,自查流于形式等常见问题,并对基层日常工作提出具体、可落实的工作要求。

 三是创新培训模式,“实现学用结合”。设置系统操作实操环节,现场演示传染病报告卡填写、网络直报系统操作、统计数据导出等关键步骤。确保参会人员熟练掌握系统应用。针对基层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疑似病例判定”,“数据异常处理”等问题逐一解答。

此次专项培训,进一步明确了传染病防治的法律责任,掌握了信息报告工作标准,对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等防控要求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下一步,我中心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持续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狠抓传染病防治各项制度落地落实,不断规范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全流程工作,全面提升辖区传染病防控规范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精准筑牢公共卫生安全防护网,切实保障辖区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供稿:李桂林 审核:黄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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