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复议机构变更的公告
根据中共平顶山市新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要求,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担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职能划入平顶山市新华区司法局。自2026年4月1日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的,请通过以下方式向平顶山市新华区司法局递交材料。
一、当面提交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光明路与启蒙路交叉口东5号院117室
联系电话:0375-2169699
二、邮寄提交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光明路与启蒙路交叉口东5号院;收件人:平顶山市新华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股;邮政编码:467000 ,联系电话:0375-2169699
三、网络提交
网址:https://xzfy.moj.gov.cn或微信小程序“掌上复议”。
因行政复议机构变更给广大群众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新华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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