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
农业作为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根基产业,其发展状况直接关乎国家的粮食安全、社会稳定与经济可持续发展。自2016年实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以来,在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下,我国农业农村事业实现了跨越式进步,面貌发生了根本性转变。随着时间的推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生产方式、产业结构等都发生了显著变化。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就是要全面摸清新时代我国“三农”家底,客观反映农业发展新情况、乡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农村改革新成效,为科学制定 “三农” 政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强国,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撑。
普查对象和范围有哪些?
本次普查对象包括我国境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涵盖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几乎涵盖了农业生产的方方面面。
普查何时开始?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普查的内容有哪些?
1、农业生产条件:主要涉及农业从业人员、土地利用和流转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情况。
2、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不仅包括粮食和经济作物,肉蛋奶等畜产品,还涵盖林产品、水产品等。
3、农村新质生产力情况:主要涵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代设施农业、智慧农业等。
4、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包含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以及乡村治理等。
5、农村居民生活情况:主要聚焦农户家庭情况、生活质量等。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有何新变化?
1、普查内容与时俱进:这次普查在摸清 “三农” 家底的基础上,对多元化食物供给、农业新质生产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等新情况进行调查,更加全面反映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
2、普查方法科学高效:采取全面普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长表与短表相结合的方法开展,有力提高普查工作质效,减轻基层工作负担。
3、普查手段数字赋能:将加强现代化调查手段的应用,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普查数智化水平。
4、普查数据共治共享:将广泛应用行政记录,加强普查资料开发利用,打造农业普查数据 “一张图”,促进普查成果的广泛应用和共享。
解读机关及咨询电话
1.解读机关:新华区统计局
2.政策咨询电话:13783269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