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政府印发《关于公布新华区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平新政〔2024〕6号,以下简称《决定》),现将相关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地位、消除不平等对待企业的政策障碍,是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此次文件清理工作,主要依据司法部《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的公告》要求部署开展,目的是全面排查并清理我区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的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不平等对待各类企业的内容,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护航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清理范围
本次清理的范围为以新华区人民政府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坚持“全面排查、精准识别、依法处置”的原则,重点核查文件中是否存在对不同所有制企业、不同规模企业设置差异化待遇,是否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要求的条款,确保清理工作无遗漏、无偏差。
三、核心清理结果
经全面梳理核查,并报请区十一届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本次清理最终确定对《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华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扶持主导产业发展办法(试行)的通知》(平新政办〔2023〕13号)予以废止。
该文件被废止的核心理由是其部分条款不符合《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相关要求,若继续施行,可能会导致不同市场主体在享受政策扶持、参与市场竞争时出现不公平待遇,违背公平竞争的市场基本原则。
四、工作要求及意义
(一)抓好贯彻落实。焦店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此次政策清理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执行《决定》要求,对已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确保清理结果落地见效。
(二)强化后续监管。各相关单位要以此次清理工作为契机,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机制和公平竞争审查常态化机制,在今后的政策制定过程中,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要求,从源头上杜绝不平等对待企业的条款出现,切实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三)优化营商环境。此次清理工作是我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行动,通过清理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障碍,能够进一步破除市场壁垒,让各类市场主体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中公平竞争、共同发展,不断增强我区营商环境的吸引力和竞争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更强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