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研究拟定全区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统筹规划全区文化广播电视领域事业、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和高质量发展。

管理全区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区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拟定旅游市场开发规则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相关门类艺术、各相关艺术品种发展

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推进旅游惠民,推动文化惠民工程实施,推进我区广播电视事业建设和发展

指导、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推进全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

负责全区文物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做好文物审批工作,组织全区文物资源调查,负责全区文物调查,协调上级部门做好文物勘探、考古发掘工作,申报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负责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市场监管。

负责对全区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对全区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区“智慧广电”建设和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指导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指导全区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动漫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区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十一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结合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会同有关部门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

十二指导、管理全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对外和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综合办公室。负责管理、综合协调单位事务负责组织拟定文化、广电和旅游发展战略规划,起草全局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文秘、机要、档案、信息、信访、保密、综治维稳等工作做好议案、提案办理工作统筹督查、督办工作牵头办理全局性会议和重要接待组织起草内部管理制度做好对外联络工作和宣传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管理单位基本建设及财务工作负责做好统计、机关后勤保障及单位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二)旅游股。负责全区旅游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监督辖区内景区(点)的规划开发建设做好市、区下达的旅游业发展资金的投资立项申报和旅游项目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和保护负责旅游商品、纪念品的开发和管理监督管理全区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指导全区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承担旅游标准实施等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制定的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置标准和服务标准负责指导辖区内旅游饭店、餐馆星级评定、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

(三)群众文化股。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协助拟定全区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并具体实施扶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建设与发展承担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推动工作推进文化产业信息化、数字化建设,扶持新型文化业态发展组织指导、辅导全区群众文化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基层群众文化活动负责文化产业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宣传、报道。

(四)综合管理股。负责实施文化市场、广电、旅游和文物的审批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市场经营活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文化市场、广电、旅游和文物审批的监督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有关的法规、政策,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宏观管理全区文博事业指导全区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的发展及全区广播电影电视网络规划和管理工作。

下属事业单位

(一)文化馆。举办具有示范性、导向性和服务性的展演活动。通过各种文化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精神境界和思想觉悟,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理想信念;培训辅导文化站、文化室及社区文艺骨干,发现培养各类艺术人才,发挥本地区民间艺术特色,开辟广阔的农村文化阵地,抓好有特色、有影响力的基层文化团队建设,繁荣群文创作,发展特色门类,扩大文化的社会影响力;组织社会文艺骨干创作反映时代、反映生活、健康向上的文艺作品。激励人们热爱祖国、追求文明、热爱艺术、推动和谐社会健康发展;调查社会文化的发展趋势和存在问题,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各项任务。

(二)图书馆。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规划制定图书馆长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做好报刊阅读、图书借阅、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参考咨询服务、少儿查阅、电子阅览;举办报告会、讲座、培训、展览、读者活动;做好全民阅读推广基层业务辅导及培训;负责文献资料的主题标引;图书馆管理现代化的研究,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图书馆的运用,逐步实现图书馆自动化、网络化、数字化;加强对城市书房和图书馆分馆的日常管理。

光明路街道碧圃巷中段21号院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春) 3:00-6:00(夏秋)
0375-2958668

唐晓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