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光明路小学教育集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来源:       发布日期:2023-12-29       浏览次数:

新华区光明路小学教育集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长:王凤云(书记、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学校安全

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张先锋(安全副校长)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对学校安

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防

范体系,制定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员:

王伟(政教副校长)结合学校安全工作目标和任务,开展学生德育工作和安全教育,维护校园秩序。

张莲(支部副书记)通过党建工作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安全责任意识,做好师生的维稳工作。

赵芳(业务副校长)督促全校教师严格落实教学常规,加强师德修养,开足上好安全教育课。

李大超(副校长)具体负责东校区安全工作,对东校区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防范体系,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靳戈峰(总务处主任)制定教学设施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做好学校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开展隐患排查。

    李涌(综治办主任)协助安全副校长做好校园周边治理和校内安全稳定工作。

韩露峰张静赵玲(教导处主任)负责教务处所属各组(室)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部门安全责任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牛晓菊(教导处副主任)负责总校区各组(室)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部门安全责任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张晓敏 贾宝珠(政教处主任)贯彻执行安全法律法规和学校安全管理规定,履行部门岗位安全职责,开展隐患排查。

樊文萃(少先大队辅导员)制定少先队组织的各类大型集体活动预案,开展活动前的安全教育。

    杨梦蝶(党办主任)协助副书记严格落实教学常规,加强师德修养,开足上好安全教育课。

    王伟(总务处副主任)协助支部书记做好全校师生的信访稳定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先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大超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张莲、王伟、赵芳等组成。

              

                                   光明路小学教育集团

                                        2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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