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财政局出实招 全力推进助企纾困政策落实

来源:       发布日期:2022-12-02       浏览次数:

一、政策依据:《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的通知》(平财购〔2021〕47号) 

2022年落实情况:印发《新华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平新财购〔2022〕7号,通过提升对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加大价格评审优惠等政策进一步加大支持中小企业度,2022年新华区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8335.5万元;截至11月底合同备案已通过434笔,金额8755.82万元,中小微企业合同备案金额8210.63万元,占比为93.77%。

二、政策依据:《平顶山市金融工作局 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对我市企业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 及融资奖励的通知》(平金文〔2021〕34号)

2022年落实情况:一是关于《平顶山市金融工作局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对我市企业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及融资奖励的通知》(平金文〔2021〕34号)“一、对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交易板挂牌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人民币30万元奖励;二是对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通过挂牌融资或发行可转换债券、票据等方式实现再融资,且募集资金80%以上投资于我市的,按照融资额度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每户企业年度奖励最高限额100万元。”落实情况:我区企业河南德地至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符合融资奖励规定。该项工作收集申报奖补资料时间为上一年8月1日至本年7月31日,申报时间为每年的8月15日左右。目前,区金融工作局和区财政局联合发文《关于申请2022年度河南德地至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奖励资金的报告》(平新金文〔2022〕6号),区金融工作局已指导该企业收集上报奖补资料,并将所有资料会同资金申请报告上报市金融工作局审核,同时指导企业通过平顶山市亲清政商关系信息化平台完成线上申报审核。截至11月底,区金融局已建奖励资金项目库,财政资金已到位。

三、政策依据:《平顶山市财政局 平顶山市科学技术局 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平顶山市税务 局平顶山市统计局关于转发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 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 省统计局关于印发 〈河南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实施方案 〉 的通知》(平财科〔 2020〕7号)

2022年落实情况:申请财政资金鼓励企业持续进行研发。强化研发政策支持、引导辖区企业加大研发活动投入,选定平顶山中选自控系统有限公司、河南中煤电气有限公司、平顶山市绝缘品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平瀚博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国碳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平顶山四联工贸公司、河南天通电子有限公司、平顶山恩泽科技有限公司、平顶山市碧源科技有限公司这九家企业共投入财政补助资金248万元奖励其持续投入研发支出。其中省级补助126万元,市级补助66万元,区级补助56万元。截至目前所有资金都已拨付到位。

四、政策依据:《支持小微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恢复发展若干措施》(豫政办〔2022〕14号 附件)

2022年落实情况:对符合条件的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争取财政奖励资金,按照平顶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平顶山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平工信〔2022〕20号)文件精神:“对因受疫情、春节等因素影响停产停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2022年2月15日前实现满负荷生产的,给予10万元的财政奖励;对2022年第一季度保持连续满负荷生产且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的财政奖励。奖补资金由省级和属地财政按照1: 1比例分担”。新华区财政局2022年4月20日已将平顶山市明建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和平顶山市明轩油业有限公司两家企业有关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市级奖励资金10万元和区级配套奖励资金10万元(共计20万元)上缴省财政厅。截至目前以上两家企业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已收到省财政厅拨付财政奖励资金共计40万元。

7月份接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二季度全省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平工信〔2022〕55号)文件,按照上级有关部门文件要求,筛选出区级奖励资金5万元企业三个(河南天伦燃气管网有限公司、河南天通电力有限公司和河南国碳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上三家公司的申报材料已联合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市财政局,已将上述三家企业收款账号等信息报送省厅,审批后省厅将直接把奖励资金共计60万元(省级配套30万、市级配套15万、区级配套15万)转账给企业,第二季度满负荷生产奖励资金的三家企业已在8月19收到奖励资金。

五、政策依据:《关于减免承租新华区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属 企业经营用房租户租金的通知》(平新财〔2022〕34号)

2022年落实情况:减免房租,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千方百计“减负担”,出台房屋租金减免政策并在公众号上公示,深入宣传、落实出台房屋租金减免、增值税留抵退税等最新减税降费等优惠政策,截至10月底共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13047万元,对承租新华区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属国有企业经营用房的租户实行“免3个月、减半12个月”减免优惠政策等,全区国有房屋出租累计减免金额121.64万元,将惠企纾困政策落到实处。

六、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由组织部牵头,财政局与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积极沟通,确定2022年扶持农村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50万元投向香山管委会的磐信贸易有限公司。目前各项手续已经完善,资金专项合同已经签订,款项已经转入村级账户,实现了项目资金50万元的投资。


[打印此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