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河南段) 两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6-05       浏览次数:

省南水北调办 省环境保护厅 省水利厅 省国土资源厅

(二〇一八年六月)

为切实保障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河南段)输水水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南水北调供用水管理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2010修订)、《关于组织开展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两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完善工作的函》(国调办环保函(2016]6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划定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河南段)两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一、保护区涉及行政区范围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河南段)两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涉及南阳市、平顶山市、许昌市、郑州市、焦作市、新乡市、鹤壁市、安阳市8个省辖市和邓州市。

二、总干渠两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范围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在河南省境内的工程类型分为建筑物段和总干渠明渠段。

(一)建筑物段(渡槽、倒虹吸、暗涵、隧洞)

一级保护区范围自总干渠管理范围边线(防护栏网)外延50米,不设二级保护区。

(二)总干渠明渠段

根据地下水水位与总干渠渠底高程的关系,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地下水水位低于总干渠渠底的渠段

一级保护区范围自总干渠管理范围边线(防护栏网)外延50米;

二级保护区范围自一级保护区边线外延150米。

2、地下水水位高于总干渠渠底的渠段

(1)微~弱透水性地层

一级保护区范围自总干渠管理范围边线(防护栏网)外延50米;

二级保护区范围自一级保护区边线外延500米。     

 (2)弱~中等透水性地层

一级保护区范围自总干渠管理范围边线(防护栏网)外延100米;

二级保护区范围自一级保护区边线外延1000米。    

 (3)强透水性地层

一级保护区范围自总干渠管理范围边线(防护栏网)外延200米;

二级保护区范围自一级保护区边线外延 2000米、1500米。

三、监督与管理

(一)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河南段)两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所在地各级政府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1)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禁止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不得滥用化肥;禁止利用渗坑、渗井、裂隙等排放污水和其他有害废弃物;禁止利用储水层孔隙、裂隙及废弃矿坑储存石油、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农药等。

(2)在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3)在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4)在本区划分公布前,保护区内已经建成的与法律法规不符的建设项目,各级政府要尽快组织排查并依法处置。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专项执法活动,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和活动。

(二)建设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工程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沿线省辖市(直管市)政府要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在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河南段)两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设立界标,标识保护区范围;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交通警示牌,警示车辆谨慎驾驶;根据实际需要,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宣传牌。

(三)防范环境风险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河南段)两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所在地各级政府要制定饮用水水源风险防范专项应急预案,建立南水北调中线一期总干渠(河南段)环境风险评估、污染预警、应急处置等保障体制、体系,切实提高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变更

在本区划分公布后,当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河南段)两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不能与水质保护要求相适应时沿线省辖市(直管市)政府可提请省政府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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