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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2024年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关于深度挖掘我区文化资源,全面助力我区经济发展的建议

发布机构:新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11-01       浏览次数:
提案号
政协平顶山新华区委员会十届三次会议提案第39号
提案者
王俊伟
标题
关于深度挖掘我区文化资源,全面助力我区经济发展的建议
提案内容

“城市品位是彰显城市建设魅力和内涵的关键,不仅关系到人们对城市的审美感受和居住体验,还直接关系到城市未来发展的层次和潜力。”一座城市的品位提升,需要硬软件的大力支持,更要从历史文化方面挖掘资源。城市与文化产业是共生的,不是割裂的。在文化大发展的今天,每个城市都在寻求转型,都在全力以赴发展文化产业。文化产业是城市新的经济增长点。城市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容器”,也是“土壤”。文化产业让“形象经济”最有可能实现。对于一个城市来说,形象经济更是城市文化产业发展的直接体现。文化产业在享受城市所提供的一切便利与资源的同时,也在反向滋润着城市的发展。甚至可以这样说,文化产业已经在深刻改变城市。

我市新华区有着独一无二的文化资源,香山寺在平顶山市新华区西约5公里的大小龙山之间。相传为大悲观音菩萨得道之所。大悲观音大士塔 寺内碑刻林立宋代著名书法家蔡京所撰大悲观音菩萨得道证果史话碑、金代唐国公主碑、明代戊辰状元刘若宰重修大悲观音塔狂草书法碑等。据蔡京撰碑记,大悲观音菩萨乃楚庄王之三女,在香山修炼得道,舍利葬于塔下,故香山远近驰名,是“妙善传说”的考证地,被评为“观音文化之乡”。应国墓地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地区薛庄乡北滍村滍阳岭上。应国墓地作为周至汉时期的古墓葬,被国务院批准列入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平顶山又名应城,即是从滍阳镇旧址--古应国贵族墓地出土的象征应国图腾标志的“玉鹰”而得名。

石桥营古民居建筑群位于平顶山市新华区香山管委会石桥营老村,是历史上香山街所在地,民俗文化传承连绵不断。它继承了香山街的观音文化(神话传说遗迹如一步两眼井、三步两孔桥)、农耕文化、古寨文化等。2017年,被新华区政府公布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韩寨遗址位于平顶山市新城区滍阳镇韩寨村。年代为新石器时代。2016年1月22日,韩寨遗址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河南省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

我区有滍阳老酒传统花馍钧瓷、汝瓷、香包、越调马街书会禅门太极赵氏梳剃等民俗文化。还有焦店胡辣汤、手抓葱油饼、酱焖鸡、羊肉冲汤、饸饹面、麻酱米线、矿肉火烧、焦店胡辣汤、白龟鱼等特色小吃。我区具有悠久且丰富的历史古迹和人文传说、特色文化等资源,亟待我们整理 发掘 传承 创新 发展,以便助力我区经济建设。介于目前状况,提出以下运行方案:

1.政府主导参与,成立专门运行部门,提供优惠政策;后台支持,做好服务。

2.开拓当地文化品牌,提升文化吸引力,深挖相关资料,联系历史背景与历史人物,深入了解当地的历史,开发旅游资源的历史背景,借助历史典故和有名的历史人物,增强旅游资源的文化内涵,形成人物鲜明特色和历史脉络。从村落空间形态中挖掘情感价值:村落的形成与自然环境紧密相关,可以从村落的空间格局、建筑风格、绿化植被等方面挖掘村民的原生态生产生活,找寻共同的情感价值。从古建筑的独特风貌中挖掘艺术价值:传统古建筑凝聚着历史的记忆,反映着文明的进步。可以通过对古建筑的研究和保护,赋予其时代气息和特征,增强其艺术价值。

3.加强对民间文化的保护和创新,民间文化是当地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有价值的民间文化品种,不仅要保护,还要进行研究。并敢于改革创新,赋予其时代特征。

4.制定统一宣传方案,地方文化具有地方特色,一定要统一口径,突出主体脉络,广泛宣传。

5.组织各种形式的文化活动,调动大家积极性,组织全民参与,使我区的地域文化走出全省、走出全国,为我区的文化传承,为我市的经济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6.积极促进文创产业与经济融合,加大推动文化资源向文化产业转化的力度,促进文化产业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广泛联系社会资源,发挥想象力和创造力,传承和创新开发更多更优秀的文化产品,打造我区文化龙头企业,提升产业竞争力。

承办单位
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办理结果
A
答复内容

尊敬的王俊伟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深度挖掘我区文化资源 全面助力我区经济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区文化资源工作的关心支持。目前,我们已从以下两个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得力有效的举措。

一、加强文物保护工作。

1.进一步落实辖区内文物安全主体责任制,与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办事处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与各文物保护员签订《文物保护员安全责任书》;做好文物的巡查、保护管理工作。

2.利用“5. 18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活动以及各种媒体手段,多角度、立体式文化遗传并普及文化遗产保护,提高地方民众的乡土情怀和遗产保护意识。

3.以新华区和美乡村建设为契机,创新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新思路,打造和美乡村先导村文化振兴样板。对纳入文物保护范畴并登记在册的乡村文化遗产,应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将针对乡村遗产独特属性,探索创新保护和利用的新理念新模式,将进一步加大乡村文化遗产保护宣传力度,加强我区优秀乡村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我区已公布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22个,其中新华区共有省级非遗项目2个,省级非遗项目传承人1人,市级非遗项目5个,市级非遗项目传承人4人,县级非遗项目14个,县级非遗项目传承人4人;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传承人的培养、扶持,积极争取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做好新华区第六批市级非遗传承人申报,加快新华区第十一批县级非遗名录认定工作。

1.组织开展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系列活动,推进“传统文化进校园、进社区。

2.大力开展“非遗集市”活动,采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以线上线下展示展销等方式开展非遗集市活动,让群众多参与非遗互动体验活动,促进非遗文化传承保护。

3.深入挖掘优秀传统文化,加强传统手工艺保护传承,支持滍阳老酒、传统花馍等非遗文化产业做大做强。

4.加大非遗文旅(文创)产品开发力度,开发钧瓷、汝瓷等文创产品,进一步挖掘本地文化资源,推动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变。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借此机会,感谢您对我局文化遗产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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