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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新华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新双随机办〔2022〕8号

发布机构:新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03-24       浏览次数:

平新双随机办〔2022〕8号


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为加强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的统一化、制度化、规范化,有效支撑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 号)、《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平政〔2019〕26 号)精神,按照《平顶山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要求,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3个单位对工贸行业安全生产进行抽查检查。现将《新华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3月24日

 

 

 

 

 

 

平顶山市新华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实施方案

一、检查时间

2022年3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检查对象

新华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检查,按照30%的比例抽取进行联合抽查。

三、抽查事项

1.对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的随机抽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制定、执行和适时修改情况;安全投入及劳动防护用品经费、安全培训经费保障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及档案情况;安全警示标志情况;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和应急组织人员设置及应急教援器材、设备及物资配备情况;吸取事故教训,督促并落实事故防范整改措施情况)

2.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

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四、实施检查

1.成立由随机抽取的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任组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应急救援大队执法人员为组员的检查小组。

2.检查小组应当在现场检查前以书面、电话或传真等形式,告知被检查对象检查的时间及配合检查的要求,提示准备好相关资料。其中检查活动或检查事项不宜告知的,不得向检查对象透露情况,不发放部门联合检查告知书。

3.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等异常情况的,视情节采取制作现场笔录、初步提取证据、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活动、督促当事人整改等相应监管措施。

4.责令停止违法与督促整改可以视情采取书面方式、口头方式、移动执法设备打印等具体方式,相关情况记录于《部门联合抽查检查情况记录表》中。

5.检查事项全部完成后,要求被检查对象在《部门联合抽查检查情况记录表》签字或盖章。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或盖章的,由执法检查人员在《部门联合抽查检查情况记录表》上签字说明。

五、记录检查结果

1.执法检查人员根据各个事项检查情况,填写《部门联合抽查检查情况记录表》和《食品生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统计表》,并签字确认。

2.对被检查主体涉嫌违法行为如需移送(转办)的,应当在形成检查结果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移送(转办)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

3.抽查检查结果信息包括:(1)未发现问题;(2)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3)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4)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5)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6)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7)未发现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8)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9)合格;(10)不合格。

六、检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部门联合抽查检查情况记录表》中涉及本部门的检查结果信息录入“省级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参加联合检查的部门对具体检查过程、检查结果、公示结果应分别依法负责;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各部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实施后续监管,防止监管脱节。

七、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完善市场监管领域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市场监管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方案,周密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实效。

2.强化部门协作。各部门要密切协同,细化责任分工,科学调配力量,强化工作保障。要坚持问题导向,科学确定联合抽查事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3.及时报送情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要结合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专项简报信息,突出工作亮点,梳理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12月前将“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工作总结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汇总表》报送至(邮箱:pdsxhzcg@163.com)。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法规政策,展示工作成效,创造良好氛围。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区应急管理局:赵晓生,电话:0375--3380961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李保国,电话:0375--2832666

区消防救援大队:王帅可,电话:0375--7052119

 

附件: 1.《新华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2.《部门联合抽查检查情况记录表》

3.《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统计表》


 

附件1:

新华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清单中的抽查项目

抽查任务名称

检查对象

 

抽查时间

 

抽查比例

发起部门

配合部门

县(市、区)局抽查要求

责任

单位

抽查

类别

抽查事项

事项

类别

1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1.  对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的随机抽查。

2.相关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

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2022年度新华区应急管理局工贸行业安全生产联合检查

工贸企业

 

 

 

 

 

3-12月

 

 

 

 

 

30%

应急管理局

消防救援大队、市场监管局

区应急局制定随机抽查计划,具体由责任科(股)室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执法监察大队


 

 

 附件2:部门联合抽查检查情况记录表

执法检查人员

姓名

单位

执法证号/身份证号


区应急管理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消防救援大队


检查对象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检查单位

检查事项

检查结果

区应急管理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消防救援大队





备注





检查对象



执法检查人员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2022年  月  日


2022年  月  日

 

说明:(1)检查结果栏填写相应编号:1.未发现问题2.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3.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4.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5.发现问题已责令整改6.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7.未发现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8.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9.合格10.不合格。(2)备注栏可填写检查过程中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与督促整改等相关情况。(3)检查对象为非市场主体时,相关数据项可根据工作实际作相应调整。


 

附件3   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统计表

 

单位

抽查户数

抽查结果

处理结果

未发现问题

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

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

发现问题已责令整改

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

未发现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

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

合格

不合格

责令整改

立案查处

函告许可部门

移送司法机关


区应急管理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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