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新市监〔2021〕123号 | 索引号 | 11410402005462140C/2021-00026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双随机、一公开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平新市监〔2021〕123号
局属各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提升监管的科学性、精准性、有效性,现将《平顶山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企业信用风险抽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2月1日
平顶山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企业信用风险抽查实施方案
一、检查时间
2021 年 12 月 1日至 12 月 31 日。
二、检查对象
1.新华区企业信用风险B类中风险企业,按照3%的比例抽取;
2.新华区企业信用风险C类中高风险企业,按照10%的比例抽取;
3.新华区企业信用风险D类高风险企业,按照20%的比例抽取。
三、检查内容
1.登记事项检查:(1)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3)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4)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5)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6)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7)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8)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2.公示信息检查:(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四、实施检查
1.成立由随机抽取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辖区所执法人员为组长和组员的检查小组。
2.检查小组应当在现场检查前以书面、电话或传真等形式,告知被检查对象检查的时间及配合检查的要求,提示准备好相关资料;其中检查活动或检查事项不宜告知的,不得向检查对象透露情况,不发放执法检查告知书。
3.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等异常情况的,视情节采取制作 现场笔录、初步提取证据、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活动、督促当事人整改等相应监管措施。
4.责令停止违法与督促整改可以视情采取书面方式、口头方式、移动执法设备打印等具体方式,相关情况记录于《平顶山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主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执法登记表》中。
5.检查事项全部完成后,要求被检查对象在《平顶山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主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执法登记表》签字或盖章。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或盖章的,由执法检查人员在执法登记表上签字说明。
五、记录检查结果
1.执法检查人员根据各个事项检查情况,填写《平顶山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主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执法登记表》,并签字确认。
2.对被检查主体涉嫌违法行为如需移送(转办)的,应当在形成检查结果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移送(转办)有管辖 权的部门处理。
3.抽查检查结果信息包括:(1)未发现问题;(2)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3)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4)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5)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6)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7)未发现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8)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9)合格;(10)不合格。
六、检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在检查结束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平顶山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主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执法登记表》中涉及本部门的检查结果信息录入“省级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参加检查的单位对具体检查过程、检查结果、公示结果应依法负责;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施后续监管,防止监管脱节。
七、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企业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是指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依法归集涉企信用信息的基础上,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按照《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分类标准对企业信用风险进行判别分类,对企业产生失信行为的可能性进行监测、研判和预警,并根据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的活动。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方案,周密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实效。
2.各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要积极应用本行政区域内企业的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建立健全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相适应的监管机制,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提升监管精准化和智能化水平。
附件:2021新华区市场监管局企业信用风险抽查计划
附件
2021新华区市场监管局企业信用风险抽查计划
序号 | 清单中的抽查项目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方式 | 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抽查 比例 | 抽查 时间 | ||
抽查 类别 | 抽查事项 | 事项 类别 | |||||||
1 | 登记事项检查 | 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定向 | 新华区上年度企业信用风险B类中风险企业、新华区上年度企业信用风险C类中高风险企业、新华区上年度企业信用风险D类高风险企业 |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 B类中风险企业按照3%的比例;C类中高风险企业按照10%的比例;D类高风险企业按照20%的比例 | 2021年12月 | |
2 | 登记事项检查 | 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 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 2021年12月 | ||||
3 | 登记事项检查 | 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2021年12月 | ||||
4 | 登记事项检查 | 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2021年12月 | ||||
5 | 登记事项检查 | 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2021年12月 | ||||
6 | 登记事项检查 | 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 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定向 | 新华区上年度企业信用风险B类中风险企业、新华区上年度企业信用风险C类中高风险企业、新华区上年度企业信用风险D类高风险企业 | 现场检查 | B类中风险企业按照3%的比例;C类中高风险企业按照10%的比例;D类高风险企业按照20%的比例 | 2021年12月 | |
7 | 登记事项检查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2021年12月 | ||||
8 | 登记事项检查 |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2021年12月 | ||||
9 | 公示信息检查 |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专业机构核查 | 2021年12月 | ||||
10 | 公示信息检查 | 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专业机构核查 | 2021年12月 | ||||
说明 | 1、各责任单位要严格《计划》任务要求,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抽查检查公示工作。现 2、此《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如果省局双随机计划中涉及上述内容,各单位依省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要求实施,没有涉及到的内容,区局实施动态调整,实现监管事项全覆盖。 3、各责任单位要从优化营商环境的高度,认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培训和督导。 4、区局注册登记的企业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予以委托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