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11410402005462140C/2021-00020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双随机、一公开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序号 | 清单中的抽查项目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方式 | 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抽查数量/比例 | 抽查 时间 | 不同地区抽查比重 | 县(市、区)局抽查要求 | 责任 单位 | |||
抽查 类别 | 抽查事项 | 事项 类别 | |||||||||||
1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 用能单位节能监察 | 一般检查事项 | 2021年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 | 定向 | 重点用能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 现场检查 | 20% | 9-11月 | 不同地区抽查比重相同 |
市局制定随机抽查计划,具体由责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 县(市区)局、节能监察股 | |
说明 | 1、各责任单位要严格《计划》任务要求,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抽查检查公示工作。 2、此《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如果省局双随机计划中涉及上述内容,各单位依省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要求实施,没有涉及到的内容,市局实施动态调整,实现监管事项全覆盖。 3、各责任单位要从优化营商环境的高度,认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培训和督导。 4、市局注册登记的企业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予以委托检查。 5、适时开展对化妆品行业的“双随机”抽查检查(抽查检查计划另行制定)。 |